公司拥有一支有专业能力的关务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有十年以上海关业务工作经历以及良好的沟通渠道。10大行业、15,000多家次企业服务的成功经验并与诸多地区的海关、商检、外贸监管部门、大型进出口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贸易商及个人提供进口物流供应链服务,交付产品合规准入-代理进口-国际运输-国内清关-保税/非保税仓储-运输配送门到门落地服务;并为其上下游服务商提供免费资源对接服务。在中国社会消费升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大背景下,食务供应链为进口更优质更安全的食品保驾护航,是进口食品贸易企业或个人战略上忠诚、可靠、专业的服务合伙人。
一、海关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对需要添加剂或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剂或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三、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样式见附件2);
(二)《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
(三)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四)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五)对需要添加剂或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剂或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四、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应当保证危险化学品符合以下要求:
(一)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
(二)有关公约、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三)输入或者地区技术法规、(出口产品适用);
(四)以及原质检总局的技术规范、。
五、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二)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六、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七、对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按照海运、空运、公路运输及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定、实施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进口危险品清关单证一般需要:
1.提单
2.INVOICE
3.装箱单
4.企业符合性声明
5.是否添加剂声明
6.MSDS中文翻译件
7.中文危险品标签(中文GHS标签)
一、进口报关手续资料
1、装箱单、商业发票、贸易合同
2、中文成分表
3、原产地证
4、MSDS
5、危险品包装证明
6、提单
7、进口树脂报关报检委托书
二、进口报关流程
到港前危险品海事局申报(如整柜)——报关——缴税放行(海关查验放行)——检验检疫查验(查验包装,中文标签,核对资料等)——提货——商检调离查验(查验包装,中文标签,核对资料等)——可以使用
苯胺的工业生产方法主要有硝基苯铁粉还原法、氯化苯胺化法、硝基苯催化加氢还原法和苯酚氨解法。目前硝基苯加氢还原法为主要生产的铁粉还原法
将硝基苯、氯化亚铁溶液和磨碎的铁屑加入到间歇反应器中,在100℃回流条件下进行反应。随后间歇的用石灰中和,送至分离器,分成水相、有机相及氧化铁泥浆。有机相被虹吸出去,并通过汽提、蒸馏等工序得到苯胺。加热留在分离器中的物质,以回收残留的苯胺。转入其他容器中后,后用水稀释并轻度搅拌,使氧化铁粉末作为溢流从未反应的铁屑中分离出来,未反应的铁屑沉淀在容器的底部。氧化铁粉末进一步洗涤、过滤、干燥得到联产的氧化铁颜料。以硝基苯计苯胺的收率约为95%。
加氢还原法
在流化床反应器中,电解食盐水产生氢气,经NaOH溶液,旋风分离、活性炭吸附等净化后,加热到350-400℃,进入蒸发器,同时硝基苯计量加入蒸发器与氢气混合,过热至180-223℃,混合气体从流化床底部进入,与床内的硅胶铜催化剂反应。生成的粗苯胺与水蒸气由床顶排出,经粗苯胺冷凝器冷却、分离,精馏得到成品。
苯酚氨解法
将苯酚气化,与过量的氨混合,进入装有氧化硅-三氧化二铝的反应器中,在400-480℃下反应生成苯胺和水。将反应物冷凝进入氨回收塔回收氨气循环使用。含水苯胺经干燥脱水,蒸馏得到产品。
氯苯氨化法
在200-210℃,5.86-6.55兆帕条件下,以氯化亚铜为催化剂,氯苯与氨反应生成苯胺,单程转化率约为50-60%,总收率约为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