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乳制品进口指引:
1.台同、装箱单、Invoice等必要的单证;
2、经我国确认的国外卫生证书;
3.非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进口时提交的检测复印件以及质检总局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
4.进口预包装乳品,应当 应当提供中文标签样张及标签备案号;
5.进口需要检疫审批的乳品,应当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6.进口尚无牛奶安全国标准的乳品,应当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7.涉及teshu功能的 ,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二、报关乳制品进口流程指引:
1、备货(贵司安排)
2、 准备单证(贵司安排)
3、发货到港(贵司安排或者我司安排)
4、换单(我司操作) (一个工作日)
5、贴标签
6、报检(商检部门操作) (1-2工作日)
7、报关(审价.货) (海关部门操作) (1-2工作日)
8、交税(1-2工作日)
9、抽样查验,出其卫生证书(15工作日左右)
10、放行(有些口岸可以先提货后出卫生证 )
四、乳制品进口注意事项提醒:
1、报检时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时怎么办?
进口乳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在报检时如不能提供《办法》所要求的检测报告,应当提交书面保函说明理由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补充 提交符合《办法》规定的检测报告。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材料后可先接受报检,并在收到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补充提交的检测报告后,对进 口乳品继续实施检验。未提交检测报告前,进口乳品应当按照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或者认可的监管场所,未经检验检 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承诺期内不能提交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检测报告的,进口商应按书面承诺所写的处 理措施及时进行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