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港冷冻产品进口清关注意事项

名称:广州南沙港冷冻产品进口清关注意事项

供应商:广州市天睿进出口有限公司

价格:168.00元/1

最小起订量:1/1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68号中交港湾大厦2108-2109室

手机:13826000607

联系人:王经理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178693878

更新时间:2024-03-20

发布者IP:59.41.93.100

详细说明

  一、冻肉进口报关流程:

  1.签订合同

  2.食品中文标签审核(货物到港前开始办理)

  3.备货

  4.准备单证

  5.发货到港

  6.换单

  7.报检

  8.报关(审价、查货)

  9.交税

  10.贴标签

  11.申请商检查验

  12.货物放行。

  海运鲜冷冻产品进口: 换单一报检-报关一看看海关是否查货-不查贷/查货- -放行后- 检疫查验科抽样- 放行

  空运进口的鲜活产品都要由有海关批准注册的允许,有申报鲜活产品权的指定的报关公司来代理申报。

  二、冷冻产品进口注意事项:

  冷冻食品进口对于收货人需要具备相应资质

  进口冷冻肉类食品申请单位清关、报检、报关应当向初审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输入动物需要在临时隔离场检疫的,应当填写《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申请表》

  (三)输入动物肉类、脏器、肠衣、原毛(含羽毛)原皮、生的骨、角、蹄、蚕茧和水产品等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定点企业生产、加工、存放的,申请单位需提供与定点企业签订的生产、加工、存放的合同。

  (四)按照规定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同一申请单位第二次申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附上第一次《检疫许可证》(含核销表);

  (五)办理动物过境的,应当说明过境路线,并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度印件)和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准许动物进境的证明文件,

  (六)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款所列禁止进境物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其数量、用途、引进方式、进境后的防疫措施、科学研究的立项报告及相关主管部]的批准立项证明文件;

  (七)进口报关报检需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和其它所需资料如下:

  1,代理合同、销售合同、发票、装箱单各一式三份。

  2,中文标签及原标签电子版。原标签翻译件。(或中文标签预备案证明书)

  3,出口国官方卫生证(或者自由销售证明或者健康证)

  4,出口国官方产地证

  5,厂家成分分析说明、

  6,重蒸证无术质包装声明

  7,海运空运提单。

  8,其它各口岸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