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进口报关之前需要了解的政策。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6号(关于进口柬埔寨鲜食芒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关于柬埔寨鲜食芒果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检疫要求的柬埔寨鲜食芒果进口。现将进口柬埔寨鲜食芒果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柬埔寨鲜食芒果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0年7月16日
附件:进口柬埔寨鲜食芒果植物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关于柬埔寨鲜食芒果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芒果(以下简称“芒果”),学名Mangifera indica,英文名Mango。
三、允许的产地
柬埔寨芒果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
柬埔寨农林渔业部(以下简称“MAFF”)对输华芒果果园、包装厂、处理设施进行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批准注册。MAFF在每年出口季前将注册果园、包装厂、处理设施信息提供给GACC。注册信息须包括名称、地址及标识代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本检疫要求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批准的企业名单可在GACC网站查询。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南瓜实蝇Bactrocera (=Zeugodacus) tau
2.扶桑绵粉蚧Phenacoccus solenopsis
3.南洋臀纹粉蚧Planococcus lilacinus
4.李比利氏灰粉蚧Dysmicoccus lepelleyi
5.截获秀粉蚧Paracoccus interceptus
6.七角星蜡蚧Vinsonia stellifera
7.芒果象属一种象甲Sternochetus goniocnemis
8.芒果果核象甲Sternochetus mangiferae
9.芒果果实象甲Sternochetus olivieri
六、出口前管理
(一)果园管理。
1.输华芒果果园应在MAFF的监督下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包括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及时清理落果、季节末剪枝等,并执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如病虫害监测、化学或生物防治以及农事操作等控制措施。
2.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柬方应在芒果生长和收获期对果园进行监测和调查,一旦监测发现,应在果园采取化学或生物防治措施,有效控制虫口密度。
3.所有注册果园必须保留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记录,并应要求向GACC提供。防治记录必须包括生长季节使用所有化学药剂的名称、有效成分、使用日期及使用浓度等详细信息。
(二)包装厂和热处理企业管理。
1.输华芒果的分拣、加工、热处理、包装、存储、运输全过程,须在MAFF或MAFF授权的人员监管下进行。
2.输华芒果需在经注册的包装厂中完成加工包装作业。包装厂及相应处理设施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和防虫措施,能够分级、包装和存储芒果。
3.输华芒果应与其他产品分开单独存放,以免受到有害生物的二次污染。
4.所有包装厂必须建立溯源体系,保证出口水果可追溯至注册的果园。如包装厂与热处理企业分开的,应可通过相关的处理企业追溯到果园。
(三)包装要求。
1.输华芒果的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
2.输华芒果的加工包装过程须经拣选、分级、水洗、吹干等工序,以确保不带有昆虫、螨类、软体动物、烂果及枝、叶、根和土壤。
3.每个包装箱上应用英文标注芒果品种、国家、产地、果园(生产者)、包装厂和热处理企业的名称或注册号等信息。每个托盘上需用英文标注“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4.若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第15号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