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常规进口的水果种有:
樱桃(水果),罗望子、桔、苹果、番荔枝、橙、柚、木瓜、杨桃、番石榴、红毛丹、莲雾、菠萝蜜、椰色果、菠萝、人生果、香蕉、西番莲、椰子、龙眼、榴莲、芒果、荔枝、山竹。
自2019年7月1日起
泰国芒果、榴莲、龙眼、荔枝和山竹等
5种输华水果的果园和包装厂须经总署注册登记
下面就我们来介绍一下水果进口的具体操作事宜:
一、水果进口具体流程
1、进口企业向海关办理水果收货人备案,取得进口水果资质。
2、查看拟进口的水果是不是在允许进口水果名录之内,具体可参考海关总署网站《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3、如果拟进口的水果在允许进口水果名录之内,应注核实拟进口口岸是否有进口水果资质,目前获得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资质的可以进口我国允许的所有进口水果品种。
4、进口水果之前,应办理检疫审批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5、进口水果申报时需提供如下单证:
①贸易合同
②invoice
③装箱清单
④载货清单
⑤提(运)单
⑥代理报关(报检)授权委托书
⑦合格保证
⑧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⑨对方国家原产地证,对方国家植物检疫证书
⑩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进出口单证
二、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审批流程
1、审批应在合同签定前办理。
2、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
3、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在“互联网+海关”登录,并在动植物检疫模块下选择相应的类别。
4、首次申请的企业,提交注册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即可申请检疫许可证;
5、申请企业按要求填写申请单并上传随附单证,如果提交的随附单证不在列表内,须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栏中上传;在“其他随附单证”中填写上一份许可证使用信息,首次申请的需填写:“本公司为本年度新备案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