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肉如何进口到我国 泰国鸡肉食品进口案例

名称:冻肉如何进口到我国 泰国鸡肉食品进口案例

供应商:广州市天睿进出口有限公司

价格:168.00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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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175485673

更新时间:2026-04-01

发布者IP:113.65.210.159

详细说明

  近年来,越来越多牛排、火腿、鸡翅等肉类食品从境外进口,走上了中国老百姓的餐桌。面对超市及电商平台中琳琅满目的商品,大家在挑选时,如何才能选到健康、安全的进口肉类食品呢?来看看常见9个问题的权威解答吧!

  哪些国家或地区可以向我国出口肉类产品?

  我国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检验检疫准入制度。对于已获得准入可以对我国出口肉类产品的国家和地区及其肉类品种、出口企业等信息,海关总署定期更新并在官网公开

  进口肉类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哪些要求?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内外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完好无破损;

  2.内外包装上应当标明产地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

  3.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如为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中文标签还应符合我国对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要求。

  海关部门对不合格的进口肉类如何处理?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海关将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退运或者销毁处理:

  1.无有效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

  2.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的;

  3.未获得注册的生产企业生产的进口肉类产品的;

  4.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

  经检验检疫,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以外项目不合格的(如标签或包装部分项目不合格),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者使用。

  进口肉类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包含哪些内容?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其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会注明进口肉类产品的集装箱号、生产批次号、生产厂家名称和注册号、唛头等追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