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农村发展与土地部关于玻利维亚咖啡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的产品
玻利维亚咖啡豆是指在玻利维亚种植和加工的未经烘焙和已脱壳的咖啡(Coffea arabica L.)籽粒(不含内果皮)。
三、企业要求
玻利维亚输华咖啡豆的生产、加工企业须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由玻利维亚主管部门注册并推荐,经海关总署审核认可并注册登记。企业注册名单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四、植物检疫要求
(一)玻利维亚输华咖啡豆应符合中国进口植物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带有土壤、不得混有杂草种子、其他谷物和植物残体等。
(二)玻利维亚输华咖啡豆应不带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咖啡果小蠹Hypothenemus hampei(Ferrari)。
(三)玻利维亚输华咖啡豆应实施磷化氢熏蒸处理,熏蒸温度:18℃—23℃,磷化氢剂量:57%的磷化铝6g/m3、或有效成分磷化氢2g/m3,熏蒸处理时间:168小时。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玻利维亚输华咖啡豆须随附玻利维亚官方植物检疫证书,证书声明栏中应注明“该批货物符合中玻双方于2018年6月19日在北京签署的《关于玻利维亚咖啡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要求”。
六、食品安全要求
玻利维亚输华咖啡豆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七、包装及运输要求
玻利维亚输华咖啡豆必须用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干净、卫生、透气、新的材料包装。每一包装应有明显的“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文字样以及可以识别咖啡豆的品名、加工厂、出口商名称和地址的中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