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首次进口的香皂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
2.产品配方;
3.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香皂,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香皂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4.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香皂,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5.销售包装香皂成品除前四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6.非销售包装的香皂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7.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正本。
二、香皂进口报关报检注意点:
1.入境口岸的选择----根据货量的多少以及熟悉程度而定;
2.报关报检资料是否齐备----香皂进口需要除一般货物进口外的“自由销售书”、“卫生证书”、“检验报告”等诸多的资料文件,要一一备齐。
3.办理中文标签时间上的选择-----如果是选择提前做中标备案,则至少需要在货物入境报检前15个工作日,如果是选择后补中文标签,则香皂进口清关后不能使用、销售,必须等检验检疫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和销售,所以要依据自身情况而定。
4.中文标签内容的确定-----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需要不停的修改,直至最后相关部门认定合格。
5.香皂成分表-----是否来自疫区、疯牛病、口蹄疫等国家的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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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一条进口小新闻:
事实上,按照当前我国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25%的基础来看,此次对新片区的税收制度和政策规定十分利好,以往15%的优惠税率仅在西部大开发等地区针对鼓励类企业进行实施,同时还具有一定的门槛标准。而对比“临港50条”可以发现,只要是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就可享受该税收优惠待遇,实质扩大了受惠企业的范围。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光谷自贸研究院院长陈波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发布的“临港50条”中可能最大的亮点便是财政自主,按照当前上海在全国的税收贡献重要性来看,实质相当于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划出了一个税收“豁免区域”,留存的资金配合5年至少1000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新片区自身的建设上,将为临港新片区的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