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许可证备案所需资料如下:
一、样品检测前需要提供的资料:
1.产品配方(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如果有复配原料,复配原料中各成分含量分别标出)。
2.使用说明书 (英文或者中文的有使用方法即可,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注:以上资料先发电子版通过我公司审核后再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如果为小语种,请提供外包装翻译(如委托我方翻译,翻译费用实报实销)
4.产品名称信息,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信息。(合同签订后,我公司会提供表格签写)
5.产品样品 (需要国外市售未启封的,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样品含量大于30g,普通类的数量16个,特殊类的数量25~30个(根据功能定))。
6.经公证的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外做法人签字真实性公证的)。
7.经公证的接受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内做法人签字和公章真实性的公证)。
8.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日化用品进口流程:
1.取得化妆品进口许可批文,此批文需在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2.在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取得中文标签备案。
3.准备资料报检取得通关单,然后报关。
4.报关通过缴税之后在商检局领取CIQ方可上架销售。
我国日化行业市场现状
其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
(二)产品配方;
(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四)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包括产品安全性承诺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等。
2. 在生产(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五)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四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六)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七)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日用化学品工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购买力的增强有了很大的发展.日用品包括化妆品,洗涤剂,口腔日用化学品,专用清洁剂等,日用化妆品的发展,在效用区分上将更加细致,功能性更强。
进口流程:前期先做中文标签审核——审核完成——准备报关资料(产地证,卫生证书,合同发票装箱单)发货——到港后报关报检(3-5天提货)——检测——拿到合格证书——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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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一条进口小新闻:
至今,中国仍在加大巴西大豆的采购量。
目前,巴西大豆价格到中国CIF价已涨至每吨400美元,高于此前的380美元/吨。去年7月,中国宣布对美豆加征25%的关税之后,巴西大豆价格随即水涨船高,超过美豆价格,加之受国际大豆供应渠道限制,中国大豆买家不得不继续采购巴西大豆。
数据显示,去年7月份以来,巴西取代美国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大豆进口来源国,今年1-7月份我国共计购买3922万吨巴西大豆,占我国大豆总进口量的80%以上。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大豆进口量近亿吨,约占全球大豆贸易的三分之二以上。当前,美国、巴西大豆出口量占到全世界大豆贸易的80%以上,贸易市场的高度集中,使得中国在全球大豆贸易中“很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