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需提供的材料:
(一)《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标明申请日期、申请人签字并盖公章。
(二)食品标签样张共8份。
(三)进口食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及销售的证明文件。
(四)生产商和经销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资企业需提供外企登记证(复印件)。
(五)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六)如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皇家特级、销售经久不衰、法定产区、珍藏版、**指定产品)时,须提交证明材料。
(七)如标签上标注“经GMP或ISO9002认证”,则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八)如标签上标注曾获得某些荣誉或奖牌,则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九)保健食品则需提交卫生部批准的保健批件(复印件)。
(十)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审核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十一)所有的审核上报材料,凡有外文资料的均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二、收货人备案流程:
2012年10月1日起,食品收货人分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
1. 进口商填写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货物报关登记证、自理报检备案登记表等复印件并校验正本;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口食品流通许可证、日常工作管理制度表、经营范围 存放地点说明等;
4.提供两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相关说明;
5. 拟定经营进口食品的种类、存放地点、并实记录进口化妆品流向,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收货人必须要有食品经营相关范围;
7.收货人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8.进口奶粉,橄榄油还需要到北京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