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关时间
进口商和出口商备案:1个工作日
中文标签备案:3-5个工作日
报检:1个工作日
报关:1个工作日
化验:15个工作日
收货公司备案:食品进口收货方即贵司提供以下备案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
2.企业商检备案号(报检用)一般是15位数的,47开头的;
3.三合一标签——样本请参考附件(每个型号都需要提供1式3份);
4.中文标签—样本请看参考附件, (每个型号都需要提供1式3份);
5.中英文对照-——样本请看参考附件(每个型号都需要提供1式3份);
6.收货单位(即贵司)营业执—复本(经营范围需有注明:食品经营权);
7.标签备案申请书——样本请参考附件(每个型号都需要提供1式3份,需要委托人盖公章)
食品进口需要的通关文件:
1.生产证明(CERTIFICATE OF WINE CANNED) -- 需要正本
2.生产商产品检验合格证明(LETTER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需要正本
3.生产国产品成份证明(CERTIFICATE OF ANALYSIS)-- 需要正本,厂商出中英文对照
4.生产国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需要正本(官方出的)或销售证明正本
5.装箱单及(PACKING LIST & COMMERCIAL INVOICE )—需要原厂正本原件,且有发货方的盖章及签名.
6.生产国卫生部证明(CERTIFICATE OF HYGIENE)-- 需要正本(官方出的)或生产国产品检验检疫证明(LETTER OF QUALITY ANDQUANTITY)-- 需要正本(官方出的)
7.生产国薰蒸证明书(ORIGINAL FUMIGATION CERTIFICATE)—如果包装产品的托盘上有标注”IPPC”标识,则不需提供,如果没有标注,则需要提供原件” 薰蒸证书”
如果同一批货跟不同的供应商买的,需要不同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
广州市天睿进出口有限公司多年来整合全球资源,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国际供应链管理外包”服务,凭借专业一流的团队,打造“全球进口门到门”商务平台。
天睿公司通过多年来的积累和沉淀,针对“机械设备,休闲零食,酒类饮料,保健食品”等货物深耕细作,拥有丰富的报关、审价、商检、处理单证等经验。从货物进口的每一个环节出发,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全程服务,大幅提升货物的进口效率同时降低进口成本。天睿公司将竭诚为客户提供非核心业务外的所有支持和保障,助力于客户的全球采购!
食品进口报关流程:
由卫检报验员持提单、装箱单、发票、合同、产地证、输出国相关的卫生质量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成份、添加物种类及含量等资料填写卫生检验报验单,加盖公章后即可办理有关手续。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必须符合GB7718-94的规定,进口食品卫生检验采得最后一批样品7个工作日后发出卫生证书,预包装食品加贴激光防伪标志。
食品进口时有三个方面必须加以注意:
一、企业应合法,业务要得到法律的支持和认可
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要审查国外生产企业的资质,确保其合法性。
根据新出台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即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公布《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国外生产企业向中国输出《目录》中所列的食品时,除企业要向国家认监委申请许可证,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兽医服务体系、植物保护体系、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也须经国家认监委评估合格。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包括1)进口合同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海运提单 5)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传真空运单据换取) 6)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证、安全卫生证书、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入境单据。在货物申报时,进口食品收货人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
三、进口食品到港后的申报
进口食品进港后,要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卫生资料等。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为尽快疏港,监督人员将开具“卫生检验放行通知单”,货主凭此单报关、提货。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库房,监督人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检查和卫生监督,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监督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参照输出国(地区)食品卫生状况,货物在运输、贮存中的状况及现场监督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在此期间,货物应封存,不得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卫生证书,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销毁、退货、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