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供应光分路器箱插卡式64芯光纤分纤箱
高压防护性能
接地装置结构:
1 保护接地处必须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2接地装置与光缆中金属加强芯及金属挡潮层、铠装层相连,接地线的截面积必须不小于6mm^2。
耐电压水平: 接地装置与箱体及机架之间的耐电压不小于3000V (DC),1min不击穿、无飞弧。
绝缘电阻: 接地装置与箱体金工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不小于2×10^4MΩ,试验电压为直流500V。
折叠编辑本段材料与机械物理性能
4.1 材料
⑴ 非金属箱体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GBT 15568-2008通用型片状模塑料(SMC)的要求,或者采用更好的耐侯性材料,箱体壁厚必须不小于5mm。
⑵ 金属箱体必须采用牌号为Q235-A或更好的金属材料,厚度不小于1.2mm。
⑶ 非金属构件必须采用阻燃型ABS塑料或更好的塑料材料。
⑷ 光纤配线箱组成材料必须符合SJ,T 11363-2006规定的均匀材料(EIP-A类)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要求。
4.2 机械物理性能
⑴ 箱体必须具有良好的抗腐蚀耐老化和抗破坏性能。
⑵ 箱体顶端表面必须能承受不小于500N的垂直压力,箱体门打开后,在门的最外端必须能承受不小于100N的垂直压力。卸去载荷后,箱体必须无破坏痕迹和永久变形。
⑶ 当有光缆引入时,普通光缆固定后必须能承受不小于500N的轴向拉力;自承式蝶形光缆固定后必须能承受不小于200N的轴向拉力。经拉伸、扭转试验后检查光缆固定处,光缆必须无任何松动、破坏现象。
4.3 密封性能
⑴室内型箱体的防护性能必须达到GB 4208-2008中IP53级要求。
⑵室外型箱体的防护性能必须达到GB 4208-2008中IP55级要求。
4.4 燃烧性能: 设备内所有非金属材料结构件(含尾纤或跳纤)的燃烧性能必须能符合YD,T 988-2007中规定的要求。
三、 运输试验要求
包装合格的产品必须能承受GB,T 3873-1993中"A10 公路运输"或振动替代法试验要求,试验结束后产品外观必须完好无损,各部件、紧固件不松动,箱体门启闭自如,门锁灵活可靠,插入损耗、回波损耗必须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
四、光纤活动连接器技术指标:
按照《SC,LC型适配器及单模光跳纤》的要求。
光纤活动连接器的光学指标应符合YD,T 988-2007中5.4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