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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洋山港进口直接退运流程资料

时间:2017-07-06 13:02

  进出口货物报关清关中心:

  24小时在线期待您的咨询。

  上海以法莲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货物退港需要哪些资料

  1.企业退运申请报告(详细说明退运及不合格原因)

  2.与外商之间的退运协议(如果全外文,请备外文译汉一份)

  3.外商的质量不合格说明要翻译成中文加盖公章+原件英文加盖公章

  4.外管局出具的相关未结汇证明

  5.退税局出具的相关未退税或退税已补税证明

  6.原出口报关单

  7.原出口报关单复印件(盖公章)

  8.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

  9.提单 

  10.换单委托书

  11.报检委托书

  关于出口退运货物办理进口手续问题

  (一)若属已收汇、已核销的情况,由出口商向外汇局面申请并填制“出口核销退运情况申请表”,经外汇“收汇核销”章后,由原发货人或者代理人向海明”的出口退汇业务,各外汇指银行

  一律不得办理。

  (二)若属在出口收汇期间发生货物全部退运进境的,则由出口商凭原出口报关单(收汇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向海关专用章”),同时签发进口报关单(备注栏内注明原出口报关单编号)。出口商

  凭海关签发的进口报关单、原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及由海关注销的原出口收汇核销单向外汇局办理注销原出口收汇核销单中退运金额手续。

  (三)若属部分退运出口货物,出口商凭原出口报关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海关在出口报关单上批注实退运数量、金额后退回出口商并 ,同时签发一出口返运货物进口报关单(备注拦上注

  明原出口报关单号),出口商凭海关签发的进口报关单、原出口报关单及出口收汇核销单向外汇局注销原该出口货物相应的出口核销单下应收汇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