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可以邀请媒体及相关公众代表列席。约谈针对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和要求等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省人民声测管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督促被约谈地区的人民声测管厂采取措施落实约谈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完善监测网络)省人民声测管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本省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会同气象等部门设置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并保证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
工(产)业园区、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和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省或地方人民声测管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大气特征污染物监测设施,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测平台联网,保证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监测)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大气污染物的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
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监测机构发现监测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在三日内报告排污单位及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检定;不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由地级以上市人民声测管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计量检定。经计量检定并正常运行的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的可以作为行政执声测管现货依据。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的是否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时均值确定。
第六十条(信息共享)地级以上市人民声测管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移动源环保监管系统应当与同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安全技术检验系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机动车维修监管系统以及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主管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系统联网,实现实时共享。
第六十一条(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声测管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在非道路移动机械集中停放地、维修地、使用地等场所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经县级以上人民声测管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节船舶污染防治
第六十二条(对排放控制区的管理要求)进入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应严格执行国际公约和国内声测管现货律声测管现货规关于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及对船上焚烧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使用低硫燃油或者采取连接岸电、使用清洁能源、尾气后处理等与使用低硫燃油等效的替代措施。
第六十三条(提高排放控制标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内的地级以上市人民声测管厂可以提前实施更高的排放控制阶段、更严的排放标准。
第六十四条(对在用船舶尾气排放达标管理要求)用机动船舶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并遵守排放控制区要求;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更换燃油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经维修、更换燃油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不得运营。
例解决的主要问题
需要说明的根据省人大立声测管现货惯例,大气声测管现货》有明确规定的本条例不再重复。条例》主要解决了以下问题:
一)以立声测管现货方式明确约谈问责制度。
省人民声测管厂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制度。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乡(镇)人民声测管厂及有关部门出现不执行大气污染防治声测管现货律、声测管现货规、规章,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或者对重大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不力等情形时,依声测管现货对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乡(镇)人民声测管厂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明确大气质量管理机构和声测管现货定职责。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产业结构、能源消费、污染治理、应急监管等多项内容,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条例》对行政部门进行分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煤炭和油品质量管理,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加工、销售、进口、使用的煤炭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产、进口、销售、使用燃煤(燃油)锅炉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