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欧盟理事会于1985年批准的《新方法》决议要求“所有新方法指令都必须附有合格评定政策”。《新方法》指令的目标不仅是要消除贸易壁垒,还要提高投放市场产品的质量,而合格评定程序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
1989年欧盟理事会批准的关于《全球合格评定方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全球方法〉)是对1985年《新方法》决议作的补充,旨在表明可用更多的方法证明产品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即如果制造商选择了其他生产准则,可通过合格评定形式证明产品符合指定的基本要求,但必须由第三方进行测试或认证。
合格评定可细分为8种基本模式,即生产内部控制、EEC型式检验、符合型式要求、生产质量保证、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验证、单件验证及正式质量保证。这些不同的模式结合在一起可形成一个完整的程序。每个新方法指令中都规定了适用的合格评定程序的范围和内容。通常情况下,合格评定程序在设计和生产阶段发挥作用,有的模式只涉及生产阶段,有的模式涉及到设计和生产阶段两个阶段,其目的就是要求制造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其产品合格。产品符合协调标准或经过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即可加贴“CE”标志。
合格评定活动是由指定机构完成,其首要任务就是依据指令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进行合格评定,以保证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相关指令中的相关程序。
CE申请方式
CE合格评定程序有八种基本模式:
模式种类 |
模式名称 |
内容 |
模式A |
内部生产控制 |
涉及内部设计和生产控制,这个模式并不要求指定机构采取任何行动。 |
模式B |
EC型式检验 |
涉及到设计阶段,但必须继续采用一种在生产阶段提供合格评定程序的模式进行评定。 “EC型式试验证书”是有指定机构颁发的。 |
模式C |
型式合格 |
涉及生产阶段,在模式B之后,保证符合按照模式B颁发的“EC型式检验证书”中所描述的型式。这一模式并不要求指定机构采取行动。 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 |
模式D |
生产质量保证 |
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质量体系,EN29003)进行生产,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一致性声明)。 |
模式E |
产品质量保证 |
涉及生产阶段并在模式B之后。源于质量保证标准EN ISO9003。由负责批准和控制质量体系的指定机构参与。目的是为了批准并控制有制造商确定的最终产品检验和测试。 |
模式F |
产品验证 |
工厂保证其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作一致性声明。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 测试机构颁发证书。 |
模式G |
单件验证 |
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 |
模式H |
全面质量保证 |
涉及设计和生产两个阶段,源于质量保证标准EN ISO9000有负责批准设计,生产和最终产品检验和测试的指定机构参与。最终产品检验及测试工作由制造商自己完成。 |
申请CE认证的好处
欧盟的法律、法规和协调标准不仅数量多,而且内容十分复杂,因此取得欧盟指定机构帮助是一个既省时、省力,又可减少风险的明智之举;
获得由欧盟指定机构的CE认证证shu,可以获取消费者和市场监督机构的信任;
能有效地预防那些不负责任的指控情况的出现;
在面临诉讼的情况下,欧盟指定机构的CE认证证shu,将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证据
CE认证的有效期需要看CE认证是哪种模式的证书,一般类产品的CE证书,只要标准和指令没有更新就是有效的。如果是特殊类产品,则每年都需要审核。CE认证涉及到的产品品类很多,zui好和专业的认证机构合作,凯文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专业权威性的认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