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商标的使用年限是多久?到期了我该如何处理?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
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能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该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米马提醒:转让商标时务必注意所转让商标的有效期限,平台顾问也会对所转让的商标有效期限进行前置筛查并对客户予以提醒,避免后商标出现被注销的情况,如果所转让商标已经进入期满期前十二个月或款展期,在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时可以一并提报商标续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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