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进口报关进口食品报关进口食品

名称:食品添加剂进口报关进口食品报关进口食品

供应商:广州市天睿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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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184519689

更新时间:2024-11-20

发布者IP:113.65.208.168

详细说明

  一、食品添加剂进口报关

  1、食品添加剂的概念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有23个类别,2000多个品种,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防腐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等。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食品添加剂可以进口:

  1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2经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布列入我国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录的;

  3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的;

  4列入“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目录”的。

  二、进口食品添加剂清关—进口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要求

  1、进口食品添加剂应有包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与中文说明书应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2、进口食品添加剂的说明书应置于食品添加剂的外包装以内,并避免与添加剂直接接触。进口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不得分离。

  3、进口食品添加剂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名称(相关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规格、净含量;

  (二)成分(表)或配料(表),采用相关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三)原产国(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生产日期(批号)和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食品添加剂标签,应标明卫生部准予进口的证明文件号和经卫生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标准;

  (七)贮存条件;

  (八)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

  (九)复合添加剂中各单一品种的通用名称、辅料的名称和含量,按含量由大到小排列;

  (十)“食品添加剂”字样;

  (十一)其他事项。

  三、进口食品报关—进口食品添加剂报关所需资料:

  1、注明产品用途(食品加工用)的贸易合同,或者贸易合同中买卖双方出具的用途声明(食品加工用);

  2、食品添加剂完整的成分说明;

  3、进口企业是经营企业的,应提供加盖进口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与经营许可;进口企业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应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进口合同、、装箱单、提单或运单;

  5、国外原产地证与卫生证;

  6、特殊情况下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的,应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种,应提供卫生部准予进口的有关证明文件和经卫生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文本。

  3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应提供进口食品添加剂中文标签样张、说明书。

  4进口食品添加剂全部用来加工后复出口的,应提供输入国或者地区的相关标准或技术要求,或者在合同中注明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和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