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海关担保条例》第七条、《海关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关于“未提供等值担保的,海关可以扣留当事人等值的其他财产”的规定,就与《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发生冲突。
-------------------------------以上是进口小新闻,不想看可以忽略:
进口商必须拥有海关及检疫的进出口备案,没有进口出权是不能进口的,如果没有进出口权又想进口,那么可以挂靠我司
一:普通空运报关
这种货物是客户通过航空公司运到机场的,在国外发货的时候,客户直接找到航空公司负责托运,到了机场之后,需要做正常的报关流程。需要找专业的报关行去操作报关清关流程。
二:快递公司的机场报关
客户在国外通过E M X、FEDEX、U P S、D H L等快递公司运输到中国大陆的机场,需要做报关手续的。这种可以通过快递公司申请报关,但是需要客户提供详细的资料,并且客户是要拥有进出口权或者找一家有进出口权的代理公司操作
准备以下资料:
1、产品使用(构造)说明
2、产品详细清单(品名、数量、重量)
3、采购合同、Invoice
4、产品申报要素说明
5、海关代保管凭条。
--------------------------------------
进口部:林俊达
Guangzhou TianruiImport & Export Co.,Ltd.
Rm2108,Guangwan Road No.68,Huangpu Guangzhou,Chin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海关处罚条例》的规定与《行政强制法》冲突,《行政强制法》的效力高于《海关处罚条例》,则应当执行《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海关没有“扣留当事人等值的其他财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