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工业蒸汽锅炉设计指南
支撑与固定:合理的支撑与固定是保障管道稳定运行的关键。应根据管道材质、重量、工作环境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支架类型、间距和安装方式,确保管道在长期使用中不发生位移、变形或损坏。4.热补偿与防震:对于高温或低温管道,需考虑热膨胀或冷缩对管道系统的影响,设置相应的热补偿装置。同时,针对振动较大的场合,应采取有效的防震措施,保护管道及其连接件不受损害。
5.标识与记录:为便于日后的维护与管理,管道系统应设置清晰、准确的标识,包括管道名称、介质流向、阀门位置等信息,并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记录设计、施工、维护等全过程信息。
1)螺纹连接:主要适用于小直径管道2)法兰连接:适用的直径范围较大
3)承插连接:用于铸铁管、混凝土管、陶土管及其联接件之间的联接,只适用于在低压常温条件下工作的给水、排水和煤气管道
4)焊接:这种连接的强度和密封性好,适用于各种管道,省工省料,但拆卸时切断管子和管子连接件
3.管道的敷设
城市里的给水、排水、供热、供煤气的管道的干线和长距离的输油输气管道大多敷设在地下,而工厂里的工艺管道为便于操作和维修多敷设在地上。
(c)冷却水配管(泵浦的出口处)高于水槽水面时,应安装止回阀和排气阀。(d)冷却(送)水管比水槽水面高时,应设旁通管。
(2)冷却塔在冷凝器上方的场合:检查管路的压力分布,不能超过冷凝器的耐压上线。
① 冷却水泵浦在冷凝器的进水侧场合。
(a)泵浦停止时,冷凝器内的水流失。
① 在泵浦的出水侧安装止回阀。
供暖管道横跨道路仅1米多高,竟能存在数年之久?
据大风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山西沁县某村,一段供热管道横跨架在路上,距离地面最矮处仅1.3米。据称有村民晚上骑电动车不慎撞上管道,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有知情网友留言称,不幸身亡的村民今年58岁,是当地人。还有本地网友评论说,这段高出道路1米多的供热管道,存在好几年了,骑电动车经过必须提前减速、大幅低头才能通过。而且这段路无灯光、无标识、无监控,晚上根本看不清。
一根大管子横亘在道路上方,成为道路拦路虎、潜在的杀人凶手,安全隐患如此明显,竟然几年都没人管,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媒体记者向当地有关部门反馈后,有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复说,他们也是在网上看到相关信息的,目前正在推进解决。供热公司主管单位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职能部门已经知道了,正在协调处理中。
早干嘛去了?
根据我国《建筑给排水施工规范》,架空铺设的供热管道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人行地区,不小于2.5米;通行车辆地区,不小于4.5米;跨越铁路,距轨顶不小于6米。
1米多高,显然无论是人行还是通车,都远远没达到国家标准。当初架设的供热管道,怎么通过验收的?
有当地网友称,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先有供热管道后有道路的。如果情况属实,路政部门在铺设道路的时候,就完全没想过行人和车辆通过问题?同样的疑问,这条道路是怎么通过验收的?
还有网友表示,看视频中道路两侧的建筑都比较新,会不会是先有的供热管道,后面才修的路以及两边的建筑?
不少地方在供热设施安全规定中提到,在城市供热主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外缘1.5米范围内,不得从事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包括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挖掘、打桩、爆破等。
若按这个规定,铺设供热管道后,在附近建房子,显然也违规了。
其实,不管管道和水泥路,哪个先出现,其中的安全隐患,有双眼睛就能看出来,就没人来管管?哪怕在附近设立醒目标志,安装路灯,让过路行人、车辆注意到危险,也不至于让人付出血的代价。
我不信当地村民遭受如此不便后,没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过。
不排除早就有人反映了,但各部门推诿,迟迟不给解决。毕竟无论是让管道改道,还是重新修路,都是不小的工程,需要耗费时间和资金。对于修路的单位来说,建设资金一般是定额拨付的,不一定有多余的钱来移管道;如果是先有的管道,管道单位也不会出资来管这趟事。双方都不管,基层管理部门又抱着侥幸心理,把规避危险的责任,完全转嫁给过路行人。
比管道“杀”人更可怕的,是不作为。不作为的背后,是缺乏更高层的协调力量的介入。反正这高出地面1米多的供热管道,拦的不是领导们的路,只要不闹大,相关部门就没有动力去协调。现在有了舆情,我相信如镇政府所言,此事肯定会妥善解决,只是代价太大了。
有单柱管架和双柱管架之分。宽度规定,单柱管架宽度系类为0.5、1、1.5、2、3米;双柱管架宽度系列为3、4、6、8米。采用单根钢管或者钢筋混凝土立柱加钢梁结构,大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6. 管廊的柱距和管架的跨距
(1)管廊的柱距与管架的跨距由敷设在其上的管道所产生的弯曲应力和挠度决定;
(2)管廊的柱距和管架的跨距由敷设在其上的小管子的允许跨度或用多数管子的允许跨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