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业热水管网设计规范
考虑仪表管道、动力电缆的:工艺区敷设地下电缆,有腐蚀性液体渗入的地方,采用架空槽板敷设,仪表管线同电缆一起考虑。电缆不允许布置在热管到附近或者输送腐蚀性介质下方,一般敷设在管廊走道的下面或者管廊柱子外侧。装置中主管廊宽度跨度和高度
(1)管廊的宽度:
1)管廊的宽度主要由管道的数量和管径的大小确定。并考虑一定的预留的宽度,一般主管廊管架应留有10%-20%的余量,并考虑其荷重。同时要考虑管廊下设备和通道以及管廊上空冷设备等结构的影响。如果要求敷设仪表电缆槽架和电力电缆槽架,还应考虑其所需的宽度。管廊上管道可以布置成单层或双层,必要时也可布置三层。管廊的宽度一般不宜大于10m;
28、止阀和排水阀)垂直安装时,调节阀应安装在旁通下方,公称通径小于25mm的调节阀也可安装在旁路上方;调节阀底部与地面或平台表面的间隙不应小于250mm;阀芯反装的单、双座调节阀,阀体下方应预留阀芯空间;调节阀膜片头顶部上方应有不少于200mm的间隙。调节阀和旁通阀上下布置时,位置应错开;截止阀应为闸阀,旁通阀应为截止阀,但当旁通阀公称通径大于150时,可选用闸阀,两个截止阀门与调节阀不宜布置在一条直线上;在控制阀侧与控制阀上游截流阀之间的管路低点处应安装排水阀,排水阀可选用闸阀;介质中含有固体颗粒的管道上的调节阀应与旁通阀设置在同一平面上或旁通阀应设置在调节阀的下方;低温和高温管道上调节阀组
压力管道的设计规范篇一:压力管道设计规范p
压力管道设计规范上海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二 OO 五年三月目 录1.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2.装置布置设计技术规定 3.管道布置设计技术规定 4.管道材料设计技术规定 5.保温、防腐及涂设计技术规定 6.管道应力分析设计技术规定 7.管道支吊架设计技术规定SH/P20-2005 SH/P21-2005 SH/P22-2005 SH/P23-2005 SH/P24-2005 SH/P25-2005 SH/P26-2005管道设计技术规定SH/P20-2005上海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二 OO 五年三月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技术1 总则 1.1 本规定包括:管道设计、材料、制造、安装、检验和试验的要求。 1.2 本规定为管道布置、管件材料和管道机械的设计原则,各项目的管道设计应符合本规定的要 求。 2 设计 2.1 概述 为经济地、合理地选择材料,管道应按其使用要求各自分类,一类管道使用的范围应考 虑:腐蚀性、介质温度和压力等因素。 2.2 设计条件和准则 2.2.1 在设计中应考虑正常操作时,可能出现的温度和压力的严重情况,并在管道一览表或流 程图上加以说明。 2.2.2 操作介质温度lt;38℃不保温的金属管道的设计温度同介质温度,内部或外部保温的管道应 依热计算或试验确定。 2.2.3 在调节阀前的管道(包括调节阀)压力应按小流量下(关闭或节流时)来设计。而在调 节阀后的管道,应按阀后终了的压力加上摩擦和压头损失来设计。 2.2.4 对于按照正常操作条件下,不同的温度和压力(短时的)进行设计时,不应包括风载和地 震载荷。 2.2.5 非受压部件包括管架及其配件或管道支撑构件的基本许用应力应与受压部件相同。 2.2.6 管道的腐蚀度,应按具体介质来确定。通常对碳钢和铁素体合金钢的工艺管道应至少有 1mm 的腐蚀度,对于奥氏体合金钢和有金属材料一般不加腐蚀余量。 2.3 管道尺寸确定 2.3.1 管子的尺寸依据操作条件而确定。必要时,考虑按正常控制条件下计算的管道和设备的摩 擦和 25%流量的余量,但下列情况除外: (1) 泵、压缩机、风机的管道尺寸,按其相应的能力确定(在设计转速下能适应流量的 变化要求)同时要估计到流量到 0 的情况。当机器的大能力超过工艺要求的大能力时,管道的设置不能按机器大能力计算。 (2) 循环燃油系统,应按设备设计要求的 125%流量考虑,以使其有 25%的循环量。 (3) 间断操作的管道(如开车和旁路管道)的尺寸,应按可利用的压力降来设计。 2.3.2 一般不采用尺寸的管道如:DN32(1″)、DN125(5″)、DN175(7″)等。对于这 种尺寸的设备接管口,应由一个适合的管件把标准管和设备接管口连起来。 2.4 管道的布置 2.4.1 管道的布置要有一
供暖管道横跨道路仅1米多高,竟能存在数年之久?
据大风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山西沁县某村,一段供热管道横跨架在路上,距离地面最矮处仅1.3米。据称有村民晚上骑电动车不慎撞上管道,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有知情网友留言称,不幸身亡的村民今年58岁,是当地人。还有本地网友评论说,这段高出道路1米多的供热管道,存在好几年了,骑电动车经过必须提前减速、大幅低头才能通过。而且这段路无灯光、无标识、无监控,晚上根本看不清。
一根大管子横亘在道路上方,成为道路拦路虎、潜在的杀人凶手,安全隐患如此明显,竟然几年都没人管,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媒体记者向当地有关部门反馈后,有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复说,他们也是在网上看到相关信息的,目前正在推进解决。供热公司主管单位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职能部门已经知道了,正在协调处理中。
早干嘛去了?
根据我国《建筑给排水施工规范》,架空铺设的供热管道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人行地区,不小于2.5米;通行车辆地区,不小于4.5米;跨越铁路,距轨顶不小于6米。
1米多高,显然无论是人行还是通车,都远远没达到国家标准。当初架设的供热管道,怎么通过验收的?
有当地网友称,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先有供热管道后有道路的。如果情况属实,路政部门在铺设道路的时候,就完全没想过行人和车辆通过问题?同样的疑问,这条道路是怎么通过验收的?
还有网友表示,看视频中道路两侧的建筑都比较新,会不会是先有的供热管道,后面才修的路以及两边的建筑?
不少地方在供热设施安全规定中提到,在城市供热主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外缘1.5米范围内,不得从事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包括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挖掘、打桩、爆破等。
若按这个规定,铺设供热管道后,在附近建房子,显然也违规了。
其实,不管管道和水泥路,哪个先出现,其中的安全隐患,有双眼睛就能看出来,就没人来管管?哪怕在附近设立醒目标志,安装路灯,让过路行人、车辆注意到危险,也不至于让人付出血的代价。
我不信当地村民遭受如此不便后,没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过。
不排除早就有人反映了,但各部门推诿,迟迟不给解决。毕竟无论是让管道改道,还是重新修路,都是不小的工程,需要耗费时间和资金。对于修路的单位来说,建设资金一般是定额拨付的,不一定有多余的钱来移管道;如果是先有的管道,管道单位也不会出资来管这趟事。双方都不管,基层管理部门又抱着侥幸心理,把规避危险的责任,完全转嫁给过路行人。
比管道“杀”人更可怕的,是不作为。不作为的背后,是缺乏更高层的协调力量的介入。反正这高出地面1米多的供热管道,拦的不是领导们的路,只要不闹大,相关部门就没有动力去协调。现在有了舆情,我相信如镇政府所言,此事肯定会妥善解决,只是代价太大了。
13、热补偿的管道,应从管道的始端到末端对整个管道系统进行分析,确定合理的热补偿方案;对于需要在管廊上铺设坡度的管道,可通过调整管架高度,在管架上加压型钢或钢板枕等方式实现;放空煤气主管(或火炬拆除主管)应布置在管廊柱的顶部。 ,以调整标高;布置与旋转机械设备连接的管道时,管道系统应具有的柔性,以满足设备管口的许用力要求。必要时可采取以下措施:改变管道走向,增强自然补偿能力;使用弹簧支撑衣架;使用金属波纹管补偿器;将限位支架设置在适当的位置。在布置与往复式压缩机相连的管路时,管路系统的机械振动固有频率和管路气柱的固有频率应避开机器的激振频率;必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增加防震支架;适当扩大管道直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