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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三维设计与建模直觉式用户界面:AutoPIPE以直觉式的用户界面为特,允许用户轻松地创建、修改和检查管道与结构模型及其结果,提高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集成与交互:AutoPIPE能够与多个主要的智能化三维CAD系统进行集成,如AutoPLANT、PlantSpace、Intergraph PDS和Aveva PDMS等。这使得用户可以在同一平台上进行管道设计和建模,避免了数据转换和重复工作。
(2)各个不同企业所排出的污水共同使用一条排水压力污水干管,可以有效简化污水管网。(3)对现代城市发展的环境适应性强,在排水管径不能满足远期水量要求的情况下,可进行延伸而无须过分担心高程污水接入的问题。
2 污水压力管道设计
污水压力管道设计中,管材选择是基础环节,直接关系后续的设计与计算,因此,应该予以重视,本文对几种常见管材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总结,便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06 储气罐配置不足仅在上游压缩空气站处设有储气罐,而中间环节无缓冲储气罐配置,是许多系统的通病。这会导致系统短时用气量很大时引起压力波动。储气罐在系统中扮演着“缓冲器”的角。当系统需求突然增加时,储气罐可以立即提供额外的空气,减少压缩机组频繁加载或卸荷的次数。解决方案:分级配置储气罐除原有压缩空气站处的储气罐外,应在各二级管路系统中安装缓冲储气罐,解决因系统短时用气量很大而引起的压力波动问题。增设储气罐不仅可以减少压缩机组频繁加载或卸荷的次数,减少控制元件动作次数,对保持压缩机的运行有很大的益处。同时,储气罐还具有排水和控制通断的作用。
供暖管道横跨道路仅1米多高,竟能存在数年之久?
据大风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山西沁县某村,一段供热管道横跨架在路上,距离地面最矮处仅1.3米。据称有村民晚上骑电动车不慎撞上管道,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有知情网友留言称,不幸身亡的村民今年58岁,是当地人。还有本地网友评论说,这段高出道路1米多的供热管道,存在好几年了,骑电动车经过必须提前减速、大幅低头才能通过。而且这段路无灯光、无标识、无监控,晚上根本看不清。
一根大管子横亘在道路上方,成为道路拦路虎、潜在的杀人凶手,安全隐患如此明显,竟然几年都没人管,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媒体记者向当地有关部门反馈后,有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复说,他们也是在网上看到相关信息的,目前正在推进解决。供热公司主管单位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职能部门已经知道了,正在协调处理中。
早干嘛去了?
根据我国《建筑给排水施工规范》,架空铺设的供热管道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人行地区,不小于2.5米;通行车辆地区,不小于4.5米;跨越铁路,距轨顶不小于6米。
1米多高,显然无论是人行还是通车,都远远没达到国家标准。当初架设的供热管道,怎么通过验收的?
有当地网友称,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先有供热管道后有道路的。如果情况属实,路政部门在铺设道路的时候,就完全没想过行人和车辆通过问题?同样的疑问,这条道路是怎么通过验收的?
还有网友表示,看视频中道路两侧的建筑都比较新,会不会是先有的供热管道,后面才修的路以及两边的建筑?
不少地方在供热设施安全规定中提到,在城市供热主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外缘1.5米范围内,不得从事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包括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挖掘、打桩、爆破等。
若按这个规定,铺设供热管道后,在附近建房子,显然也违规了。
其实,不管管道和水泥路,哪个先出现,其中的安全隐患,有双眼睛就能看出来,就没人来管管?哪怕在附近设立醒目标志,安装路灯,让过路行人、车辆注意到危险,也不至于让人付出血的代价。
我不信当地村民遭受如此不便后,没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过。
不排除早就有人反映了,但各部门推诿,迟迟不给解决。毕竟无论是让管道改道,还是重新修路,都是不小的工程,需要耗费时间和资金。对于修路的单位来说,建设资金一般是定额拨付的,不一定有多余的钱来移管道;如果是先有的管道,管道单位也不会出资来管这趟事。双方都不管,基层管理部门又抱着侥幸心理,把规避危险的责任,完全转嫁给过路行人。
比管道“杀”人更可怕的,是不作为。不作为的背后,是缺乏更高层的协调力量的介入。反正这高出地面1米多的供热管道,拦的不是领导们的路,只要不闹大,相关部门就没有动力去协调。现在有了舆情,我相信如镇政府所言,此事肯定会妥善解决,只是代价太大了。
(a)管路与共用管连接处(尺寸与主管管径相同,但流速不能超过2m/s)。*共通管路的热膨胀,应设软接。
(b)为使各冷却塔的水槽水位平行,应设旁通管。
*旁通管尺寸应比冷却塔出口配管的管径大。
(c)在下图中的系统中,在控制多台冷却塔的场合,应在冷却水回水管上安装与泵浦连動的电动蝶阀。(冷却水出水管不设电动蝶阀)
* 泵浦停止时,管路被关闭,冷却水温度上升时,引起压力的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