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集中式热力站设计地址
7. 采样管道的布置采样管用于取出管中流体进行分析,采样的形式应符合P&ID的要求,采样点应设置在便于通行方便操作的地方。采样管应尽量短,且不得从管道上的死区引出,以减少管内流体滞留。就地采样道阀等级随主管,阀后变为不锈钢。
① 气体管道上采样管的引出
对于气体管道上的取样口,当设置在水平管道上时应在管道顶部,当设置在立管上时,取样口应向上倾斜45°;含有固体颗粒的气体管道上的取样口应设在立管上,并将取样管深入管道的中心。
不进行水压试验的管道和公称直径DN≤40的工艺及公用工程管道的高点可不设置放空口,其余管道高点均需设置放空。放空的基本形式见图4.2.3-1。管道的低点均应设置排液口,排液的基本形式见图4.2.3-2。原料油,油浆等高粘度介质排液管道公称直径不得小于DN25,其余排液管道公称直径不得小于DN20。
设备本体有关仪表排液均应引至相应排液漏斗;除净化风和非净化风管道外,地面上泵、阀组排液管线(包括立管阀门上部排液)均应引至附近边沟;构架上阀组的管道排液管线(包括立管阀门上部排液)均应引至相应排液漏斗,且排液总管需引至构架地面边沟。
20、和蒸汽80m,过热蒸汽160m;设备外,下坡300m,逆坡200m。支管不得与气体要求严格的蒸汽管道连接作其他用途;蒸汽支管低点应根据不同情况设置排水阀或疏水阀;在蒸汽管道的“”形补偿器上,不得引出支管。当支管从靠近“”补偿器两侧的直管引出时,支管不应妨碍主管的变形或位移。因主管热膨胀引起的支管引出点位移不应使支管承受过大的应力;较多的蒸汽伴热管应成组布置并设置配管,配管内的蒸汽应就近从总管接入;对直接排入大气的蒸汽放空管,应在管子下端弯头附近开一个6mm的放泄孔;连续或频繁排放的排污管应引至非主要作业区。设有蒸汽冷凝管道。冷凝水回收时,应在管廊架空敷设;为减少压降,冷凝水支管应沿介质流向45
供暖管道横跨道路仅1米多高,竟能存在数年之久?
据大风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山西沁县某村,一段供热管道横跨架在路上,距离地面最矮处仅1.3米。据称有村民晚上骑电动车不慎撞上管道,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有知情网友留言称,不幸身亡的村民今年58岁,是当地人。还有本地网友评论说,这段高出道路1米多的供热管道,存在好几年了,骑电动车经过必须提前减速、大幅低头才能通过。而且这段路无灯光、无标识、无监控,晚上根本看不清。
一根大管子横亘在道路上方,成为道路拦路虎、潜在的杀人凶手,安全隐患如此明显,竟然几年都没人管,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媒体记者向当地有关部门反馈后,有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复说,他们也是在网上看到相关信息的,目前正在推进解决。供热公司主管单位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职能部门已经知道了,正在协调处理中。
早干嘛去了?
根据我国《建筑给排水施工规范》,架空铺设的供热管道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人行地区,不小于2.5米;通行车辆地区,不小于4.5米;跨越铁路,距轨顶不小于6米。
1米多高,显然无论是人行还是通车,都远远没达到国家标准。当初架设的供热管道,怎么通过验收的?
有当地网友称,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先有供热管道后有道路的。如果情况属实,路政部门在铺设道路的时候,就完全没想过行人和车辆通过问题?同样的疑问,这条道路是怎么通过验收的?
还有网友表示,看视频中道路两侧的建筑都比较新,会不会是先有的供热管道,后面才修的路以及两边的建筑?
不少地方在供热设施安全规定中提到,在城市供热主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外缘1.5米范围内,不得从事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包括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挖掘、打桩、爆破等。
若按这个规定,铺设供热管道后,在附近建房子,显然也违规了。
其实,不管管道和水泥路,哪个先出现,其中的安全隐患,有双眼睛就能看出来,就没人来管管?哪怕在附近设立醒目标志,安装路灯,让过路行人、车辆注意到危险,也不至于让人付出血的代价。
我不信当地村民遭受如此不便后,没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过。
不排除早就有人反映了,但各部门推诿,迟迟不给解决。毕竟无论是让管道改道,还是重新修路,都是不小的工程,需要耗费时间和资金。对于修路的单位来说,建设资金一般是定额拨付的,不一定有多余的钱来移管道;如果是先有的管道,管道单位也不会出资来管这趟事。双方都不管,基层管理部门又抱着侥幸心理,把规避危险的责任,完全转嫁给过路行人。
比管道“杀”人更可怕的,是不作为。不作为的背后,是缺乏更高层的协调力量的介入。反正这高出地面1米多的供热管道,拦的不是领导们的路,只要不闹大,相关部门就没有动力去协调。现在有了舆情,我相信如镇政府所言,此事肯定会妥善解决,只是代价太大了。
7、铁路或公路平行敷设时,其突出部分距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5m,距路肩不应小于1m;管道穿越厂区、安装区铁路、公路时,应满足以下要求:穿越铁路的管道与公路的交叉角不应小于60,穿越管段宜敷设在涵洞或套管内,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两段套管从路基边坡突出不得小于2m,路旁有排水沟时,突出沟不得小于1m;套管顶部与铁路轨道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2m,与路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8m,否则应计算套管强度。铺设在管墩、管架上的管道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全厂管道高度:管墩顶部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4m;考虑管廊下方通道时,管底与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1m;多层管架的层间距应根据管径和管架结构确定,但不应小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