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集中式热力站设计考量
Canadian CAN/CSA – Z662British Standards BS 806 and BS 7159 (GRP Piping Code)
Japanese MITI 501, Class 3 piping, Japanese General Fire Protection code, and Japanese KHK Seismic Levels 1 & 2
12、或有侧向位移的管道应加大管道间的净距。3.管道外壁或管道隔热层的外壁的突出部分,距管架或构架的立柱、建筑物墙壁或管沟沟壁的净距不应小于 100mm(三)工艺管道布置1.多层管廊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热介质管道宜布置在上层,布置在下层的热介质管道,不应与液化烃管道相邻布置;2)气体管道宜布置在上层;3)液化烃和腐蚀性价值管道宜布置在下层,但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布4)低温价值管道宜布置在下层;置在驱动设备正上方;5)低温介质管道、液化烃管道和其他应避免受热的管道不宜布置在热 介质管道的上方或紧靠不保温的热价值管道;2.6)工艺管道视其两端所连接的设备管口标高可以布置在上层或下层, 以便做到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技术利器1 大型炼油成套技术
功能介绍:用于新建及改扩建炼油基地建设,涵盖全厂总体优化及炼油核心装置设计建设,满足成品油及化工原料生产。
应用效果:已成为中国石油大型炼油基地建设和炼油业务提质增效的技术,关键技术保持水平。
进展:持续开展推广应用,进行炼化一体化、增化增特、减排等技术攻关研究。
2 大型乙烯成套技术
供暖管道横跨道路仅1米多高,竟能存在数年之久?
据大风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山西沁县某村,一段供热管道横跨架在路上,距离地面最矮处仅1.3米。据称有村民晚上骑电动车不慎撞上管道,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有知情网友留言称,不幸身亡的村民今年58岁,是当地人。还有本地网友评论说,这段高出道路1米多的供热管道,存在好几年了,骑电动车经过必须提前减速、大幅低头才能通过。而且这段路无灯光、无标识、无监控,晚上根本看不清。
一根大管子横亘在道路上方,成为道路拦路虎、潜在的杀人凶手,安全隐患如此明显,竟然几年都没人管,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媒体记者向当地有关部门反馈后,有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复说,他们也是在网上看到相关信息的,目前正在推进解决。供热公司主管单位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职能部门已经知道了,正在协调处理中。
早干嘛去了?
根据我国《建筑给排水施工规范》,架空铺设的供热管道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人行地区,不小于2.5米;通行车辆地区,不小于4.5米;跨越铁路,距轨顶不小于6米。
1米多高,显然无论是人行还是通车,都远远没达到国家标准。当初架设的供热管道,怎么通过验收的?
有当地网友称,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先有供热管道后有道路的。如果情况属实,路政部门在铺设道路的时候,就完全没想过行人和车辆通过问题?同样的疑问,这条道路是怎么通过验收的?
还有网友表示,看视频中道路两侧的建筑都比较新,会不会是先有的供热管道,后面才修的路以及两边的建筑?
不少地方在供热设施安全规定中提到,在城市供热主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外缘1.5米范围内,不得从事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包括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挖掘、打桩、爆破等。
若按这个规定,铺设供热管道后,在附近建房子,显然也违规了。
其实,不管管道和水泥路,哪个先出现,其中的安全隐患,有双眼睛就能看出来,就没人来管管?哪怕在附近设立醒目标志,安装路灯,让过路行人、车辆注意到危险,也不至于让人付出血的代价。
我不信当地村民遭受如此不便后,没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过。
不排除早就有人反映了,但各部门推诿,迟迟不给解决。毕竟无论是让管道改道,还是重新修路,都是不小的工程,需要耗费时间和资金。对于修路的单位来说,建设资金一般是定额拨付的,不一定有多余的钱来移管道;如果是先有的管道,管道单位也不会出资来管这趟事。双方都不管,基层管理部门又抱着侥幸心理,把规避危险的责任,完全转嫁给过路行人。
比管道“杀”人更可怕的,是不作为。不作为的背后,是缺乏更高层的协调力量的介入。反正这高出地面1米多的供热管道,拦的不是领导们的路,只要不闹大,相关部门就没有动力去协调。现在有了舆情,我相信如镇政府所言,此事肯定会妥善解决,只是代价太大了。
小小的改变积累起来就能产生巨大影响。从今天起,重新审视你的压缩空气管路,或许会发现那些一直被忽视的能量漏洞正在悄无声息地增加企业成本。在各类工业、建筑及民用设施中,管道系统作为输送流体(包括水、气体、油液等)的关键组成部分,其设计与布置不仅直接影响到系统的运行效率与性,还关乎到资源的有效利用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科学合理的管道设计和布置是确保整个系统、稳定运行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