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蒸汽锅炉设计深度解析
25、距不应小于100mm;为了减少管道之间的距离,阀门可以错开。水平管道上阀门的阀杆方向可按以下顺序确定:垂直向上:水平,向上倾斜45;向下倾斜 45;不垂直向下;除非工艺有要求,塔底管线、反应器、立式容器等设备的阀门不得设置在裙部;易燃液体管道进入铁路装卸平台前,应有操作方便的紧急切断阀,阀门距平台边缘不应小于10m;在汽车装卸站,无缓冲罐时,应安装在距装卸吊车位置10m的输送介质管道上。设置紧急切断阀;用于隔离设备的阀门应直接连接或靠近设备喷嘴;与含有剧毒介质的设备相连的管道上的阀门应直接与设备喷嘴相连,阀门不宜用链轮操作;从主管引出的水平支管的截止阀应位于靠近主管根部的水平段上;管道设计
(4)装置间管廊高度,需考虑跨越区域,全厂采用一个标准,与其他装置协调。4. 管廊的宽度
管廊的宽度主要由管子根数和管径大小决定(密集处),并加一定的余量(20%)。同时考虑:
(1)管廊下设备和通道。
(2)管间距:不同文献规范计算方法不同。
一般管廊宽度为6-10m,超过9m采用部分或双层管廊。
5. 管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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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步步低”或“步步高”。氧气管道与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共架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氧气管道应布置在一侧,不宜敷设在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2)平行敷设时,两类管道之间宜有不然物料管道隔开,或其净间距不小于250mm3.工艺管道不应再路面下或路肩上沿道路敷设;4.气体支管宜从主管顶部接出;5.有毒介质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除有需要外不得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有毒介质管道应有明显标志以区别于其他管道,有毒介质管道不应埋地敷设;6.布置固体物料或含固体物料的管道时,应使管道尽可能短、少拐弯和不 出现;7.固体物料支管与主管的连接应顺介质流向斜接,夹角不宜大于45°
一、项目概况
根据苏州市自来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需对枫桥路沿线自来水管道进行改造施工。经公安交管部门、苏州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充分研究,决定于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23日开展枫桥路自来水过路管道改造工程。
二、施工期间交通组织
为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周边居民出行的影响,本次施工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将施工路段分四阶段组织实施,同时优化施工工艺、压缩工期,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干扰。施工时间为夜间22:00至次日5:00,周六周日暂停施工,白天恢复正常通行。
一阶段:桐泾北路-枫桥路交叉口(北进口非机动车道、机动车第3车道)
施工范围:一阶段施工交叉口中央西侧,北进口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第3车道延伸范围。
施工期间,北进口第3车道临时封闭,直行车辆汇入第2车道行驶,其他方向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
二阶段:桐泾北路-枫桥路交叉口(北进口第2车道至中分带)
施工范围:二阶段施工交叉口中央,北进口第1、第2车道至中分带延伸段范围。
施工期间,北进口第2车道临时封闭,直行车辆汇入右侧第3车道行驶,其他方向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
三阶段:桐泾北路-枫桥路交叉口(南进口第1、第2车道延伸位置)
施工范围:三阶段施工交叉口中央东侧,占用南进口内侧第1、第2车道延伸范围。
施工期间,南进口内侧第1、第2车道临时封闭,直行车辆汇入右侧第3车道行驶,其他方向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
四阶段:桐泾北路-枫桥路交叉口(南进口外侧第2车道延伸位置)
施工范围:四阶段施工交叉口中央东侧,占用南进口第3车道延伸范围。
施工期间,南进口第3车道临时封闭,直行车辆汇入左侧第1、第2车道行驶;东西两侧左转车辆靠施工围挡左侧行驶,其他方向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
三、施工期间相关交通保障
(一)加强交通引导。公安交管部门及施工方将在施工段周边重要交通节点安排执勤人员指挥疏导交通,根据交通状况加强现场管理和引导分流。
(二)完善交安设施。施工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施工方对施工区域周边交安设施和交通指引进行优化提升,设置交通引导标志和必要的监控设施,完善施工防护,全力保障通行和安全。
(三)精细诱导分流。施工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完善交通设施和指引基础上,会同高德、百度等导航地图平台进行精准诱导分流,全力保障施工期间周边交通流量均衡。
苏州交警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按照交通标志指引安全文明出行,服从现场执勤人员指挥。因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