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在本次事件的讨论中,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有人编造出了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部门规定不允许国有博物馆工作人员对市场中交易的文物艺术品发表见解的规定,也有人据此向上海博物馆的研究人员发难,这是不正确的。据我所知,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在我国相关部门的文件中,从来没有限制国有博物馆工作人员、研究人员,对市场上交易的文物艺术品发表自己的见解意见的规定。做学问要认真、要严谨,只凭道听途说来指责别人是不恰当的,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
总体上说,我对《功甫帖》真伪之争这件事有四点看法:
第一,文物艺术品的真伪鉴定并无、也不可能有一个统一标准。
因此,无论从历史上还是从现在看,国家并没有、也不会去设一个统一的、权威的机构来为个人购买文物艺术品做真伪鉴定,目前,社会上对文物艺术品持有者开具的鉴定证书,实际上均是鉴定本人的个人意见,并不能起到鉴定真伪的决定作用;
第二,文物艺术品的本来功能就是美化、装饰、愉悦、收藏,虽然现在被人们提到了民族、文化、历史、传承研究的高度,也融入了产业、投资等内容,但说到底,其并不关乎国计民生,也不涉及衣食住行,没有必要把它提到国家层面做出相应决策;
第三,作为一件文物艺术品,多些专家参与研究不是坏事,真也行、假也罢,任由评说、鼓励争论,那种不允许别人说话的态度不可取,听到不同意见即大动干戈的做法也无益于事情的解决。当然,有关人员是否需要事先交换意见、不同见解能否在大众传媒上发表,则需认真考虑;
第四,本次拍卖的主办方苏富比公司已经做出了承担保真责任的承诺,论战双方应当偃旗息鼓,共同举证,给公众一个满意的回答,做出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