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石斧现在出手价格高吗有藏品出手咨询冉总: 837@qq.com 该石斧石质为汉江釉光青,长约20cm,宽约9cm,厚约3cm,有斧柄结构,斧刃较为锋利,有着极其明显的人工打磨痕迹。该发现地俗名老湾沟,位于曲远河中游,不产釉光青石头。杨正林分析,老湾沟的这件石斧和杨家大院新石器遗址的石斧石质是相同的,形态样式也如出一辙,这件石斧在此地出现,极有可能是远古人类逐水而居,迁徙至此所留存的遗物,为远古“郧县人”生活提供新的佐证,其价值不可小觑。一专业人员透露说这东西的价值起码可以达到百万以上。经过鉴定后表示,从陶片看,应为新时期晚期到商周时期的石斧,年代距今有4000多年。 三年前,吴先生去内蒙古赤峰敖汉旗的一座山中游玩时,发现地上有很多碎石头,平时就喜爱收集各种石头的他在其中发现一块长方形的石头,一边有刃,非常光滑,看起来“像是人工制造的石斧”。由于吴先生一直没能找到这方面的专家,“石斧”也就一直放在家中。记者昨天上午带着这块石头走访了考古学教授、北京大学博士韩建业先生。韩教授鉴定之后,确认这块石头是新石器时代的石斧,质地为花岗岩,“这把石斧可能存在于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距今大约3500-4000年。”据韩教授介绍,下层文化的分布范围很广,内蒙古地区主要分布在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东南部等,“这种石斧对于历史研究及爱好者收藏都比较有价值。吴先生捡到的石斧可以自己收藏,但是最好能献给国家。”也有一位看到石斧的先生想要以230万购买这块石斧,吴先生表示可以考虑韩教授的建议,但目前还是想自己暂时收藏。有藏品出手咨询冉总: 837@qq.com 你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都要“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何况,捡到的可能是价值连城的文物呢?捡到文物鼓励上交,但显然也不能“交了白交”。最新的消息说,本月起,《陕西省群众保护文物奖励办法》实施,据称,这是我国首部以省政府名义颁布的省级同类群众保护文物奖励办法。办法规定,主动上交来源合法文物的,最高可获得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10倍的现金奖励。查阅有关数据,陕西省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2030.5元。于是,媒体奔走相告,“今年上交珍贵文物最高可奖20305元”。 家住陕西省丹凤县的李某发现一把古剑,随后将其交给。经鉴定,这把石斧距今约有3000年,然而最终除荣誉证书外,李某仅获得了500元奖励。后来,小伙子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就说了,“下次刀架脖子也不交”。再往前的2011年,陕西省洛南县一农民挖地时捡到一把新石器时代的石斧,将其交给当地博物馆,得到的奖励仅是100元。网友说得更直接,“给区区100元钱,这不是鼓励大家把文物卖给文物贩子嘛!”这些话固然境界不太高,但在公权与私权边界更为清晰的今天,一纸“精神奖励”显然不能遮蔽物质层面的公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