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城隍老爷,又称“城隍神”、“城隍爷”,是中国传统信仰与道教中的一位神仙。“城隍”一词,最早可见于《周易》一书,泰卦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城隍是位土地神,根据《礼记》的记载,岁末天子在岁末丰收之后对保佑农业的八位神灵进行祭拜,也称作“八腊祭”。所谓“八腊”指的是先啬(神农氏)、司啬、农、邮表畷、猫虎、坊、水庸(沟渠)及百种。其中的“水庸”就是“城隍”,《五礼通考》载:“水,隍也,墉,城也”。可见早在三千年前,“城隍”的原型就已经作为保护城市的土地神接受国人的祭祀了。
东汉以后
作为中国本土宗教的道教开始模仿佛教的神佛观念,将仍然在民间活跃的社祭活动,纳入道教信仰体系,构建了一个庞大的神仙体系,并最终将“城隍”也收编入内。
相传三国时代已有供奉城隍的庙观,“芜湖城隍祠,建于吴赤乌二(239)年”,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城隍庙。南北朝时候的《北齐书·慕容俨传》已经明确记载:“城中先有神祠一所,俗称城隍神,公私每祈祷。”
两晋南北朝时期
由于战乱,平民百姓流离失所,保护城市的城隍神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更高了,百姓赋予城隍神的职能,逐渐扩大到主管生人、亡灵、水旱、疾疫、赏善罚恶等,几乎对城市所有的一切全方位的保护和管理,俨然成为该城市的行政长官。
城隍除了保护城池外,还兼管当地的冥籍和水旱吉凶,成了一地阴间的最高神。《太平广记》描述过一个唐洪州司马王简易的魂魄被城隍拘去的故事。换言之,唐代之后的“城隍”在“剪恶除凶,护国保邦”之外的另一个身份,是阎罗王的下属,阎罗阴司的派出机构的冥官和阴阳两界(现世尤其是来世)的司法神,他负责所辖地的人死后灵魂最初的审判,然后再送至十殿阎罗处处置。
明代后
城隍的地位上升,这与朱元璋有关系;明太祖是中国历史上身份最卑微的开国皇帝,起自贫寒而深谙百姓对神鬼之敬畏。他看中道教“益人伦,厚风俗”的社会功能,也想利用城隍 “监察民之善恶而祸福之”,故而对其极为尊崇。
大明开国伊始的洪武元年,朱元璋平定天下后就诏告天下,府、州、县重建城隍庙,城隍庙也就成为中国惟一由皇帝颁布命令每一座县级以上的城市必须建造的庙宇。据统计,朱元璋统治时期,全国有城隍庙多达1472座,每一座城市中至少有一座城隍庙。
不仅如此,城隍的品级还要高于人间官吏。大致是京都城隍官级皆正一品;府城隍官级为正二品,州城隍官级为正三品;县城隍官级为正四品。换句话说,府城隍与朝廷中央六部尚书的官级相等,而县城隍则与地方知府官级相等。各级官吏在任与离任之时,都要先祭告于城隍,始终受到城隍老爷的“监察”,而城隍则像锦衣卫一样,随时监察官吏的一言一行,防止他们横行。
明代以后
几乎每位城隍神都有了一位漂亮的夫人,每座城隍庙都增设了一间城隍夫人的卧室,有些城隍庙中还出现了城隍少爷、城隍小姐的塑像,让城隍老爷神有了一个圆满的家庭。
明清时代
城隍老爷平日里的求雨、祈晴、禳灾、还愿等活动选定吉日在城隍庙举行。每逢春节和城隍老爷寿辰之日,这里更变得十分热闹,人们从早到晚络绎不绝,善男信女都会到城隍庙里来进香礼拜,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庙宇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