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工商年检
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有关规定,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企业办理工商年检时间: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二、企业办理年检范围
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三、企业办理年检的内容: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
(三)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四)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四、年检的程序:年检的基本程序是
(一)企业上网填写年检表;工商部门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企业打印年检表,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检表及相关资料;
五、企业不按规定年度检验处罚:
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