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注册

名称:集体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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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124433835

更新时间: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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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什么是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二、集体商标和普通商标有什么区别?

  1、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

  3、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无此要求。

  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5、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6、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

  7、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三、集体商标可否转让?

  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集体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四、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和条件

  1)根据第三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1998年12日第一次修订版)第二条的规定,国内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

  2)应具备的条件为:

  A、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B、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C、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四、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一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非必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