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房屋安全检测

名称:淄博市张店区房屋安全检测

供应商:中政建研(武汉)工程技术研究院山东分院

价格:面议

最小起订量:1/平方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玉珠花园

手机:19963772515

联系人:陈振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146996313

更新时间:2021-05-28

发布者IP:113.128.74.5

详细说明

  全国各地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不断发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我国许多城市尚未建立起相应的检测鉴定机构,有些地方 虽然建立了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机构,但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短缺,相关的配套设备落后,使检测鉴定形同虚设,山东中政建研房屋/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危房、加固、抗震、承重、沉降、主体结构等)全方位的检测鉴定为您排忧解难。

  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呢?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