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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士蓄电池DJM1265 12V65AH参数及详情

时间:2020-09-2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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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士DJM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广泛使用在通信系统、电力系统、应急灯照明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消防和安全警报系统、太阳能、风能系统、计算机备用电源、便携式仪器、仪表、医疗系统设备、电动车、电动工具等。

  产品特性

1. 寿命长。2. 自放电率极低。
3. 容量充足。4. 使用温度范围宽。
5. 密封性能好。6. 导电性好。
7. 充电接受能力强。8. 安全可靠的防爆排气系统。

  应用领域

1. 多用途的2. 不间断电源3. 电子能源系统
4. 紧急备用电源5. 紧急灯6. 铁路信号
7. 航空信号8. 安防系统9. 电子器械与装备
10.通话系统电源11.直流电源12.自动控制系统

  产品规格表

电池型号电压 (V)额定容量 (AH)外形尺寸(mm)端子形式
20HR10HR5HR3HR1HR总高
DJM12381240.238.033.330.323.4197±2165±1170±1170±1T6
DJM12401242.440.035.031.824.6197±2165±1170±1170±1T6
DJM12451247.845.039.435.727.7197±2165±1170±1170±1T6
DJM12501253.050.043.839.930.8257±2132±1200±2200±2T6
DJM12551258.455.048.243.833.8229±2138±1205±2226±2T6
DJM12601263.660.052.547.736.9259±2168±1208±2214±2T6
DJM12651269.065.057.051.640.0348±3167±1178±1178±1T6
DJM12751279.675.065.559.746.1348±3167±1178±1178±1T6
DJM1275H1279.675.065.559.746.1259±2168±1208±2230±2T6
DJM12801284.880.070.063.649.2259±2168±1208±2214±2T6
DJM12901295.490.079.071.755.4330±3173±1212±2220±2T11
DJM1290H1295.490.079.071.755.4305±3168±1207±2213±2T6
DJM121001210610087.579.561.5330±3173±1212±2220±2T11
DJM121201212712010595.473.8410±3177±1225±2225±2T11
DJM121401214814012311186.1344±3171±1274±2280±2T11
DJM121501215915013211992.3485±3170±1240±2240±2T11
DJM1218012191180158143111530±3209±2214±2220±2T11
DJM1220012212200175159123522±3240±2218±2224±2T11
DJM1223012244230202183141522±3240±2218±2224±2T11
DJM1225012266250219199154522±3268±2220±2226±2T11
DJM660663.660.052.547.736.9185±1112±1205±2205±2T3
DJM6100610610087.579.561.5195±1170±1206.5±2212.5±2T6
DJM6120612712010595.473.8280±2128±1203±2203±2T6
DJM6150615915013211992.3260±2180±1247±2253±2T7
DJM61806191180158143111322±3178±1228±2234±2T11
DJM62006212200175159123322±3178±1228±2234±2T11
详细介绍

理士蓄电池特点:1、电池抗深放电能力强,100%放电后仍可继续接在负载上,在四星期内充电可恢复原容量。2、由于电池为胶状固体,所以电解质浓度均匀,不存在酸分层现象。3、酸浓度低,对极板腐蚀弱,并采用独特的管式极板,因此电池寿命长。4、电池极板采用无锑合金,电池自放电极低。20°C下存放两年后,还有50%以上的容量,即两年内不需补充电。5、超强的承受深放电及大电流放电能力,具有过充及过放电自我保护性能。6、凝胶电解质,无内部短路。热容量大,热消散能力强,能避免一般蓄电池易产生的热失控现象,因而在高温操作时极为可靠,电池不会产生“干化”现象,工作温度范围宽。

  五、信息报送

  从发文之日起,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入苏州地区销售,应将企业相关信息报送至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的主要内容为:

  (一)销售机构基本情况;

  (二)销售车辆的型号和规格;

  (三)车辆的相关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

  (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情况,质保承诺;

  (五)相关安全保障措施。

  六、加强新能源汽车管理

  (一)享受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营运原则上限于苏州市范围内,且 5 年内不得转让、过户(购买者因企业破产、依法整合等原因确需转让的,需将信息报送至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办公室、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且只能在苏州市区范围内转让、过户);享受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原则上不得移除,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确需移除的需报将信息报送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按《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保障产品的安全可靠,具有保证新能源汽车正常使用的售后服务能力,实时监控新能源汽车的运行状态,在苏州市范围内建有 1 个以上的服务站,并负责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和处理;应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要求,对消费者提供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质量保证。购置新能源客车或专用车的企业或单位应具备正常使用相关车辆的能力和正当合理用途,并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营运车辆应符合《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应保障充电设施正常安全使用。

  (三)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要建立完善企业监控平台,对建设运营的充电设施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并按照《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技术规范》(NB/T 33017)要求,申报补贴的充电设施必须将其有关数据上传苏州市充电设施监测平台。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对新生产的全部新能源汽车安装车载终端,并通过企业监测平台对整车及动力电池等关键系统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和管理,按照《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 32960)国家标准要求,将公共服务领域(私人购买的乘用车除外)车辆相关安全状态信息上传至苏州市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免费提供车载终端、通讯协议等相关监测系统的升级改造服务,及时通知用户说明远程安全监测的必要性,尽快将其纳入监测平台。

  七、建立惩罚机制

  申请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销售机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无法保证新能源汽车正常运行、汽车技术参数不满足要求等骗取市级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的,将追缴补贴奖

  励资金、取消补贴奖励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

  八、为鼓励在城市物流配送特别是社区物流配送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市区内限制物流车辆进入的区域,允许纯电动物流车进入。(具体通行细则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九、市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先行垫付,年终按照各区新能源汽车购置数(公共交通领域、企业法人、私人消费者)由市级财政与各区进行财力结算。

  十、各县(市)、吴江区应按照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当地补贴政策。

  十一、本实施细则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