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高蓄电池PLATINE12-65 12V65AH参数及尺寸时高蓄电池PLATINE12-65 12V65AH参数及尺寸时高蓄电池PLATINE12-65 12V65AH参数及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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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高蓄电池
详细信息品牌:法国时高
类型:储能用蓄电池
电池盖和排气拴结构:阀控式密闭蓄电池荷电状态:免维护蓄电池型号:GFM系列额定容量:50AH 电压:2V12V(V)产品认证:泰尔认证
GFM系列是2v亚胶体长寿命电池,设计寿命1015年(25),该系列电池有以下显著特点:
1.电解液中加入亚胶体,使电池内每一部位的比重保持一致,有效防止活性物质脱落;
2.使用特殊的铅钙合金,更耐腐蚀,充电接受能力更好;
3.装备了过滤酸雾和隔爆装置,更加安全可靠;
4.不需均衡充电;
5.采用特殊结构,不会发生漏夜,可横向放置;
6.免维护运行,无需补水.
法国时高蓄电池原装价格应用范围:电力供应、发电厂、电信、信号控制及远程控制、应急能源供应、数据系统、UPS、报警及保密系统、应急照明及循环场合(如:太阳能路灯、太阳能板电轮椅、高尔夫球、电动棒箱)
时高阀控密封式蓄电池产品特性
1. 电解液吸附在玻璃纤维中 =减少维护(不需要加水) =水平放置(供选择)
2. 回火保护装置和集成于电池盖上的中央排气系统 =免除爆炸危险
3. 带有手柄的平滑电池盖 =易于清洗的表面 =易于提携
4. 集成端子、系统连接件 =抗腐蚀性 =即使在安装时也能防止短路现象的发生
5.设计寿命:大于12年
2、浮充电设计寿命:6V、12V可达15年,2V长达18年以上。
3、活性物质:99.9999%高纯电解精铅;
4、板栅:铅、锡、钙多元耐蚀合金;
5、标称使用温度:-20℃~50℃
6、安全操作温度:-40℃~60℃
7、浮充电压(每单格):2.23~2.30V(20℃~30℃)
8、均充电压(每单格):2.33~2.40V(20℃~30℃)
9、充电电压温度补偿系数:每单体-3mV~-5 mV/℃
10、气体化合效率:不低于99.9%。
11、电池槽、盖材料:高强度ABS阻燃工程塑料,阻燃等级不低于UL94-HB级。
时高蓄电池寿命长。
正常使用情况下,LEOCH电池DJ系列浮充设计寿命可达16年,DJM及DJW系列浮充设计寿命可达12年。
自放电率极低。在25℃室温下,静置28天,自放电率小于1.8%。
容量充足。保证蓄电池100%的容量充足及电压、容量的均一性。无阴极吸附式阀控电池整组电池电压不均衡现象。
使用温度范围宽。蓄电池可在-40℃~60℃的温度范围内使用。LEOCH电池采用独特的合金配方和铅膏配方,在低温下仍有优良的放电性能,在高温下具有强耐腐蚀性能。
密封性能好。能保证蓄电池使用寿命期间的安全性及密封性,无污染、无腐蚀,蓄电池可卧放、立放使用。蓄电池的密封结构,能将产生的气体再化合成水,在使用的过程中无需补水、无需维护。
导电性好。采用紫铜镀银端子,导电性优良,使蓄电池可大电流放电。
充电接受能力强。可快速充电,容量恢复省时省电。
安全可靠的防爆排氧系统。可使蓄电池在非正常使用时,消除由于压力过大造成电池外壳故障的现象
生命的价值在于追求,LEOCH的品牌在于质量,在ISO9001质量体系严格执行以下管理:一、设备控制:凡全电脑自动控制的工序(气密性检测、加酸、充电等),务必保证参数的有效执行。
伴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加速推广,近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项目逐渐成为资本市场热议的话题。事实上,车企早已在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做了安排,与此同时,VC/PE在动力电池回收领域也早早“卡位”,提前谋篇布局,让手中的项目“奇货可居”。
回收政策落地
进入2018年以来,接连的政策让动力电池回收加快落地。记者粗略梳理发现,2月26日,工信部等七部委共同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3月2日,七部委又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总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
与此同时,业内相关企业也纷纷为动力电池回收提供建议或是加速布局该领域。例如,四川启阳汽车集团董事长王麒建议尽快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管理办法,形成完善、全面、切实可行的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对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再利用的流通、试点、管理、监督等各个关节形成明文规定和指导意见,让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再利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骆驼股份则在近期公告称,为中国新能源发展及公司战略需求提前进行产业布局,打通动力电池全循环产业链,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国家新能源产业规划要求,公司与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政府就公司在谷城县投资建设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产业园项目达成协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0亿元,其中2018-2023年预计投资30亿元,用于技术研发和产业园建设;2020-2025年预计投资20亿元,用于正极材料等研发、生产事项。项目全部达产后,将形成年回收处理约30万吨废旧动力电池的能力及相应的正极材料生产能力。
太平洋证券表示,动力电池回收已经成为行业痛点问题,亟待引导发展。在我国政策的引导下,动力电池市场从2014年开始爆发增长。预计今明两年国内动力电池废旧回收市场高峰将到来,如果退役电池处理得不好,则会成为二次污染的源头,给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潜在威胁。
优质项目稀缺
实际上,目前政策对于动力电池回收,强调生产者责任延伸,引导车企等做好动力电池的回收工作。包括车企在内的动力电池生产者是近年来动力电池回收产业领域布局的核心力量。现阶段国内动力电池回收领域的产能布局,多数围绕车企以及电池原材料企业、电池企业等展开。
虽然没有明确的统计数据,但是从公开资料来看,各路资本早就布局相关领域,更多的资本则在寻找各种路径,在产业发展大潮中“分得一杯羹”。
“VC/PE关注并投资相关领域的时间很早,业内对动力电池回收有一个基本判断,最终一定会落实到电池或者汽车生产企业来进行回收体系的搭建,因此早期的股权投资资金等选择的投资路径大致可以分为几类:或是提前‘卡位’优质第三方项目,自成一派;或是跟随车企、电池企业的投资平台,提前介入优质项目。不论是哪种方式,VC/PE都正在享受产业体系化、规模化带来的高额收益。”上海某投资机构说。
近年来,邦普循环、赣州豪鹏两大回收领军企业相继被宁德时代、厦门钨业控股。鹏辉能源、兆新股份、天奇股份也拟通过资本市场将湖南鸿跃、盐城星创、恒创睿能、金泰阁、乾泰技术等第三方电池回收企业收入囊中。多种迹象表明,各路资本手中的动力电池回收项目正在越来越稀缺。新能源汽车近两年驶入“风口期”。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和保有量快速增长,一个严重的问题浮出水面: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退役”后怎么办?对此,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们表示,要通过明确责任主体,推动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建立,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现状:首批动力电池迎来报废潮
“推动集成电路、第五代移动通信、飞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在今年的两会会议中,数次提到新能源汽车。
统计显示,在政策支持下,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77.7万辆,连续三年位居世界第一。累计保有量约180万辆,占全球市场保有量的50%以上。
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对动力电池的研发生产,产生了明显的拉动作用。除了消费者关心的续航里程和充电问题,动力电池衰减过后的处理问题也逐渐进入公众视野。
“一般而言,动力电池的使用年限为5到8年。”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启阳汽车集团董事长王麒说,这意味着,2012年前后投入市场的新能源汽车,从2018年开始逐步迎来动力电池“退役”期。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金山科技园管委会主任蓝闽波说,目前国内的动力电池主要是锂离子电池。本来定位“绿色环保”的新能源汽车,如果动力电池回收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重金属污染、碱污染和粉尘污染。
为加强废旧电池的回收,今年2月底,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企业也抓紧机遇,动力电池上市公司国轩高科近日表示,已成立电池综合回收的相关公司,目前正在建设回收利用生产线。探索:梯级利用、再生利用多措并举
与一般的电池不同,车用动力电池体积大、成分复杂,使得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门槛较高。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汽车集团董事长陈虹表示,现阶段我国的动力电池回收政策体系不够健全。整车厂难以对所有已售车辆的动力电池做到从新车出售到最终回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因此,他建议,“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新能源汽车的回收资质,逐步淘汰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的企业。”
利用方面,目前行业探索的主要方面包括梯级利用、再生利用等。“按照相关标准,动力电池的容量衰减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下,就不再适用于电动汽车。”蓝闽波说。不过,就像玩具用过的干电池可以用在遥控器一样,从汽车上“退役”的动力电池,仍可以用于储能、低速电动车等领域。
梯次利用后的动力电池,就可以转入再生利用环节。即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拆解,从中提取钴、镍、锰、锂等有价值的金属。对其他不可利用残余物,依据环保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置。
发现:给电池“上户口”使生产回收信息可溯源
不管梯级利用还是再生利用,前提是能够监控废旧电池的流向,确保其流入有技术、有资格的厂家,如此整个行业才能健康有序运转。
要实现这一点,首先要做到动力电池生产和回收信息的可追踪、可溯源。暂行办法提出,电池企业应与汽车企业协同,按照国家标准对所生产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并通过溯源信息系统上传电池编码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信息。
“建议在社会征信体系中,增加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动力电池编码信息。在电池回收时,由回收企业上报管理机构,定时更新个人征信信息,以此杜绝车主私自拆卸电池并在市场上非法出售的行为。”陈虹表示。
代表委员们还表示,考虑到我国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刚刚起步,建议在新能源汽车销售阶段,将其中一部分购车款或政府补贴,转入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电池的梯级利用研发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寿子琪说,政府在做好引导和监管的基础上,还可以引入市场化机制,鼓励企业建立价值交易闭环。“让报废电池流向规范的企业,使电池回收利用不仅具有环保意义,还具有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