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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高蓄电池PLATINE12-120 12V120AH参数规格

时间:2020-09-2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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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LATINE系列军工品质15年寿命密封蓄电池

型号  电压V  容量AH 长mm 宽mm 高mm  重量kg
PLATINE12-7127150651002.66
PLATINE12-1212121501001004.2
PLATINE12-171217180751655.7
PLATINE12-2412241751651259.2
PLATINE12-38123819516517013.5
PLATINE12-65126535516518522.2
PLATINE12-1001210033017022532
PLATINE12-1501215048517024047
PLATINE12-2001220052024023565
PLATINE6-100610023513022518
PLATINE6-200620033017021032
PLATINE2-1002100170701707.2
PLATINE2-200220017010536515
PLATINE2-300230017015036521
PLATINE2-400240021017536528
PLATINE2-500250024017036533

  “汽车生产企业作为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并对外公布,通过售后服务机构、电池租赁企业等回收动力蓄电池,形成回收渠道,也可以与有关企业合作共建、共用回收渠道,提高回收率。汽车生产企业还应落实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发布等责任要求。“不久前工信部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以下简称“《解读》”),再次强调了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是车企。

  就在最近,上汽集团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探讨共同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在“汽车生产者”身份的基础上再加一个“核心动力回收者”身份,意味着整车企业又多了一份责任。而这份责任不仅关乎环保,也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健康循环发展息息相关,更引申出车企能否在传统的生产制造业务外,增加新市场空间的话题。

  ■“回收利用”已为车企所重视

  《解读》指出,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新能源汽车产销国,动力蓄电池产销量也逐年攀升,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迫在眉睫,社会高度关注。2009~2012年,我国共推广新能源汽车1.7万辆,装配动力蓄电池约1.2GWh。2013年以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截至2017年底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80多万辆,装配动力蓄电池约86.9GWh。

  据行业专家从企业质保期限、电池循环寿命、车辆使用工况等方面综合测算,2018年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将进入规模化退役,预计到2020年累计将超过20万吨(24.6GWh),如果按70%可用于梯次利用,大约有累计6万吨电池需要报废处理。动力蓄电池退役后,如果处置不当,随意丢弃,一方面会给社会带来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资源浪费。

  动力电池回收问题的解决已箭在弦上,与《解读》遥相呼应的是,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不少来自整车企业的代表委员纷纷呼吁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在建议中提出,新增新能源汽车回收资质,并与传统汽车回收资质分离。细化电池拆解的技术标准、监督和退出机制。逐步淘汰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的企业。给予动力电池梯级利用的研发补贴,引导产学研合作,研究基础性技术与国内厂家共享成果,降低企业回收成本。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庆洪认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最首要的问题是“动力电池瓶颈亟待突破”,而妨碍动力电池领域提质增效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动力电池回收处置问题逐渐显现。

  ■个别整车企业“先试先行”

  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不少整车企业尚处于启动阶段,但已经有人“先试先行”。

  北汽新能源工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匠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玉军向《中国汽车报》记者介绍,早在2016年6月,北汽新能源与新乡电池研究院就在北京成立了北京匠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充分整合行业内市场、技术、材料、电芯、退役电池、分解资源,开展新体系电池开发及梯次利用研究创新。2017年,北汽新能源又推出“擎天柱计划”,计划到2022年投资100亿元,在全国范围内建成3000座光储换电站,累计投放换电车辆50万辆,梯次储能电池利用超过5GWh。其中,光储换电站将对电池进行梯次利用,作为储能设备为换电站及动力电池提供能源补给。

  据了解,匠芯电池近两年在梯次利用领域,已基本建立形成国内第一个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电池追溯、监控、评估及运营的一体化网络平台;并且掌握了整包利用和模组利用形式的梯次回收利用技术,积极探索“以租代售”等新的商业模式。

  今年1月,重庆长安、比亚迪、银隆新能源等16家整车及电池企业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大户中国铁塔公司就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签署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中国铁塔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近200万个铁塔,备电需要电池约4400万kWh;60万座削峰填谷站需要电池约4400万kWh;50万座新能源站需要电池约4800万kWh,共计需要电池约13600万kWh。根据《解读》提供的信息,目前中国铁塔已在12个省市建设了3000多个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试验基站,取得了较好效果。

  当然,最新的例子还是上汽集团与宁德时代的合作。对此,上汽方面表示,通过合作,双方将利用各自在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制造、服务方面的优势,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行业更好更快发展。而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双方已是再次“联姻”,去年已宣布成立两家合资公司。这一次的合作,则被外界解读为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卡位”。

  一个新兴产业,不仅需要国家政策的强力推动,其最终走向良性发展轨道,仍然离不开好的商业模式,而好的商业模式又与发展前景、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

  中国五矿经济研究院发布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发展现状及趋势研究报告》分析认为,基于动力电池的生命周期,退役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新兴领域。从今明两年开始,我国将有大量的动力电池进入退役期(2023年前主要是磷酸铁锂电池)。退役电池将先进行梯级利用、再实施资源再生利用,预计市场总规模在2020年超过100亿元,到2025年达到380亿元左右。其中,梯级利用是最具前景的细分领域,并有望带动“储能”这个巨大新兴市场的形成。

  广阔的市场前景并不意味着建立商业模式的道路会一帆风顺。在李玉军看来,当前动力电池回收拆解成本较高,经济性欠佳。动力电池回收产业还未形成规模效应,国内也不具备成熟的回收体系,一些企业虽涉及相关业务,但回收效率较低,投入超出电池价值,缺乏盈利点。一些新能源汽车企业、动力电池企业、电池材料企业有参与电池回收利用的意愿,又因为缺乏商业模式创新,尚未形成清晰的商业模式,可持续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模式难以启动。

  李玉军建议,在开展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创新商业模式试点,积累经验之后,对具有推广价值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复制,避免一哄而上。各企业积极创新和探索,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商业模式创新主体跨领域整合资源创造条件,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商业模式创新。从在京开幕的“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2018”上获悉,2017年,全球新增投运的电化学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为914.1MW,同比增长23%;新增规划、在建的电化学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为3063.7MW。截至2017年年底,全球电化学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已达2926.6MW。预计短期内,全球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仍将保持高速增长。

  从全球新增投运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技术分布上看,2017年锂离子电池新增装机规模处于绝对领先地位,所占比重为93%,其次是铅蓄电池,所占比重为7%。从累计数据来看,锂离子电池再次占据优势,累计装机量超过75%,其次为钠硫电池、铅蓄电池、液流电池、超级电容。

  图注:2017年全球新增投运电化学储能项目技术分布

  从中国市场来看,2017年新增投运的电化学储能项目中,锂离子电池和铅蓄电池基本平分中国市场份额,且锂离子电池所占比重略高。从各类技术的应用分布上看,新增投运的锂离子电池在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并网领域中所占比重最大,接近40%;铅蓄电池主要分布在用户侧领域,所占比重超过90%。

  图注:2017年中国新增投运电化学储能项目各技术类别的应用分布(MW%)3月,国家层面出台3项新能源汽车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政策是七部委出台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其次是国家能源局明确2018年将建充电桩60万个。

  地方层面,深圳、重庆、苏州、武汉、福建、青岛等地出台16项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其中,重庆是继上海和北京之后,第三个出台自动驾驶路测法规的城市。深圳就自动驾驶路测法规征求意见。苏州出台了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武汉出台首个加氢站审批及监管地方管理办法。河北唐山、江西九江出台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

  部委政策

  1、七部委发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3月2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到2020年,建立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创新商业合作模式。

  建设若干再生利用示范生产线,建设一批退役动力蓄电池高效回收、高值利用的先进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企业,研发推广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关键技术,发布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技术标准,研究提出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指出,充分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密切合作,以满足市场需求和资源利用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建立稳定的商业运营模式,推动形成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规模化市场。

  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在产品开发阶段优化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设计;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余能检测、残值评估、快速分选和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梯次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鼓励在余能检测、残值评估等阶段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另外,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范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以试点地区为中心,向周边区域辐射。支持中国铁塔公司等企业结合各地区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2、国家能源局:2018年计划建成充电桩60万个

  3月7日,国家能源局出台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统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优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建设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2018年将积极推进充电桩建设,年内计划建成充电桩6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充电桩50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