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高蓄电池PLATINE12-150 12V150AH规格参数时高蓄电池PLATINE12-150 12V150AH规格参数时高蓄电池PLATINE12-150 12V150AH规格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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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高蓄电池寿命长。
正常使用情况下,LEOCH电池DJ系列浮充设计寿命可达16年,DJM及DJW系列浮充设计寿命可达12年。
自放电率极低。在25℃室温下,静置28天,自放电率小于1.8%。
容量充足。保证蓄电池100%的容量充足及电压、容量的均一性。无阴极吸附式阀控电池整组电池电压不均衡现象。
使用温度范围宽。蓄电池可在-40℃~60℃的温度范围内使用。LEOCH电池采用独特的合金配方和铅膏配方,在低温下仍有优良的放电性能,在高温下具有强耐腐蚀性能。
密封性能好。能保证蓄电池使用寿命期间的安全性及密封性,无污染、无腐蚀,蓄电池可卧放、立放使用。蓄电池的密封结构,能将产生的气体再化合成水,在使用的过程中无需补水、无需维护。
导电性好。采用紫铜镀银端子,导电性优良,使蓄电池可大电流放电。
充电接受能力强。可快速充电,容量恢复省时省电。
安全可靠的防爆排氧系统。可使蓄电池在非正常使用时,消除由于压力过大造成电池外壳故障的现象
生命的价值在于追求,LEOCH的品牌在于质量,在ISO9001质量体系严格执行以下管理:一、设备控制:凡全电脑自动控制的工序(气密性检测、加酸、充电等),务必保证参数的有效执行。 PLATINE系列军工品质15年寿命密封蓄电池
| 型号 | 电压V | 容量AH | 长mm | 宽mm | 高mm | 重量kg |
| PLATINE12-7 | 12 | 7 | 150 | 65 | 100 | 2.66 |
| PLATINE12-12 | 12 | 12 | 150 | 100 | 100 | 4.2 |
| PLATINE12-17 | 12 | 17 | 180 | 75 | 165 | 5.7 |
| PLATINE12-24 | 12 | 24 | 175 | 165 | 125 | 9.2 |
| PLATINE12-38 | 12 | 38 | 195 | 165 | 170 | 13.5 |
| PLATINE12-65 | 12 | 65 | 355 | 165 | 185 | 22.2 |
| PLATINE12-100 | 12 | 100 | 330 | 170 | 225 | 32 |
| PLATINE12-150 | 12 | 150 | 485 | 170 | 240 | 47 |
| PLATINE12-200 | 12 | 200 | 520 | 240 | 235 | 65 |
| PLATINE6-100 | 6 | 100 | 235 | 130 | 225 | 18 |
| PLATINE6-200 | 6 | 200 | 330 | 170 | 210 | 32 |
| PLATINE2-100 | 2 | 100 | 170 | 70 | 170 | 7.2 |
| PLATINE2-200 | 2 | 200 | 170 | 105 | 365 | 15 |
| PLATINE2-300 | 2 | 300 | 170 | 150 | 365 | 21 |
| PLATINE2-400 | 2 | 400 | 210 | 175 | 365 | 28 |
| PLATINE2-500 | 2 | 500 | 240 | 170 | 365 | 33 |
自2018年2月13日四部委发布了万众瞩目的《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来,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期间,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政策也陆续出台,除了多项重大的新能源汽车国家政策以外,国内不少省市也纷纷出台了各自的地方政策。
相关国家政策:
工信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2月26日,由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7部委联合制定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正式发布。
暂行办法中指出,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
暂行办法还提到,电池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等提供动力蓄电池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必要时提供技术培训。汽车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动力蓄电池拆卸、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说明以及动力蓄电池的种类、所含有毒有害成分含量、回收措施等信息。同时,电池生产企业、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通过溯源信息系统上传动力蓄电池编码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信息。
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3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统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优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建设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在具体目标上,2018年内计划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6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充电桩50万个。
指导意见中还提到,须统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优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建设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交通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两部门发布《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随着新能源汽车强势加入网约车行列,交通部也对网约车做出了相应的规范。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中,从网约车平台数据传输、传输质量要求、传输质量测评、运行维护几个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从而提高网约车行业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随后,交通部又联合公安部发布了《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明,申请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
同时,经背景核查符合条件的驾驶员,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安排考试,对考试合格的驾驶员核发从业资格证。公安机关要每季度核查持证驾驶员背景信息变化情况。
交通部:《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实施在即
4月4日,交通部发布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1178.1-2018)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该标准2018年5月1日起实施,货车生产企业要加强技术研发与产品升级,确保新研发货车车型满足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2018年5月1日前已经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已经完成汽车强制性项目检验但尚未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JT/T 1178.1标准;2018年5月1日后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严格执行。,通过售后服务机构、电池租赁企业等回收动力蓄电池,形成回收渠道,也可以与有关企业合作共建、共用回收渠道,提高回收率。汽车生产企业还应落实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发布等责任要求。“不久前工信部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以下简称“《解读》”),再次强调了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是车企。
就在最近,上汽集团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探讨共同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在“汽车生产者”身份的基础上再加一个“核心动力回收者”身份,意味着整车企业又多了一份责任。而这份责任不仅关乎环保,也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健康循环发展息息相关,更引申出车企能否在传统的生产制造业务外,增加新市场空间的话题。
■“回收利用”已为车企所重视
《解读》指出,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新能源汽车产销国,动力蓄电池产销量也逐年攀升,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迫在眉睫,社会高度关注。2009~2012年,我国共推广新能源汽车1.7万辆,装配动力蓄电池约1.2GWh。2013年以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截至2017年底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80多万辆,装配动力蓄电池约86.9GWh。
据行业专家从企业质保期限、电池循环寿命、车辆使用工况等方面综合测算,2018年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将进入规模化退役,预计到2020年累计将超过20万吨(24.6GWh),如果按70%可用于梯次利用,大约有累计6万吨电池需要报废处理。动力蓄电池退役后,如果处置不当,随意丢弃,一方面会给社会带来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资源浪费。
动力电池回收问题的解决已箭在弦上,与《解读》遥相呼应的是,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不少来自整车企业的代表委员纷纷呼吁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在建议中提出,新增新能源汽车回收资质,并与传统汽车回收资质分离。细化电池拆解的技术标准、监督和退出机制。逐步淘汰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的企业。给予动力电池梯级利用的研发补贴,引导产学研合作,研究基础性技术与国内厂家共享成果,降低企业回收成本。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庆洪认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最首要的问题是“动力电池瓶颈亟待突破”,而妨碍动力电池领域提质增效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动力电池回收处置问题逐渐显现。
■个别整车企业“先试先行”
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不少整车企业尚处于启动阶段,但已经有人“先试先行”。
北汽新能源工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匠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玉军向《中国汽车报》记者介绍,早在2016年6月,北汽新能源与新乡电池研究院就在北京成立了北京匠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充分整合行业内市场、技术、材料、电芯、退役电池、分解资源,开展新体系电池开发及梯次利用研究创新。2017年,北汽新能源又推出“擎天柱计划”,计划到2022年投资100亿元,在全国范围内建成3000座光储换电站,累计投放换电车辆50万辆,梯次储能电池利用超过5GWh。其中,光储换电站将对电池进行梯次利用,作为储能设备为换电站及动力电池提供能源补给。
据了解,匠芯电池近两年在梯次利用领域,已基本建立形成国内第一个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电池追溯、监控、评估及运营的一体化网络平台;并且掌握了整包利用和模组利用形式的梯次回收利用技术,积极探索“以租代售”等新的商业模式。
今年1月,重庆长安、比亚迪、银隆新能源等16家整车及电池企业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大户中国铁塔公司就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签署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中国铁塔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近200万个铁塔,备电需要电池约4400万kWh;60万座削峰填谷站需要电池约4400万kWh;50万座新能源站需要电池约4800万kWh,共计需要电池约13600万kWh。根据《解读》提供的信息,目前中国铁塔已在12个省市建设了3000多个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试验基站,取得了较好效果。
当然,最新的例子还是上汽集团与宁德时代的合作。对此,上汽方面表示,通过合作,双方将利用各自在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制造、服务方面的优势,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行业更好更快发展。而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双方已是再次“联姻”,去年已宣布成立两家合资公司。这一次的合作,则被外界解读为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卡位”。
一个新兴产业,不仅需要国家政策的强力推动,其最终走向良性发展轨道,仍然离不开好的商业模式,而好的商业模式又与发展前景、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
中国五矿经济研究院发布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发展现状及趋势研究报告》分析认为,基于动力电池的生命周期,退役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新兴领域。从今明两年开始,我国将有大量的动力电池进入退役期(2023年前主要是磷酸铁锂电池)。退役电池将先进行梯级利用、再实施资源再生利用,预计市场总规模在2020年超过100亿元,到2025年达到380亿元左右。其中,梯级利用是最具前景的细分领域,并有望带动“储能”这个巨大新兴市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