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洋蓄电池6GFM65 12V65AH参数及型号东洋蓄电池6GFM65 12V65AH参数及型号东洋蓄电池6GFM65 12V65AH参数及型号
东洋蓄电池6GFM65 12V65AH参数及型号东洋蓄电池6GFM65 12V65AH参数及型号东洋蓄电池6GFM65 12V65AH参数及型号
东洋蓄电池;
(1)阻燃的单向排气阀使电池安全且具有长寿命
(2) 吸附式玻璃纤维技术使气体复合效率高达99%,使电解液具有免维护功能
(3) UL的认证的组件
(4) 多元格的电池设计使电池安装和维护更经济
(5) 可以以任何竖直,旁侧或端侧方位放置
(6) 符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国际民间航空组织的特别规定A67,可以航空投运。
(7) 可以以非危险品(DOT-CFR 49款171-189部份)进行地面运输
(8) 可以以非危险品(根据IMDG修正27款)进行水路运输
(9) 计算机设计的低钙铅合金板栅,最大限度降低了气体的产生量,并可方便的循环使用
蓄电池特性
1.
◆槽式化成保证电池达到100%容量,并使电池均衡性达到最优化。
2.
◆高可靠的极柱双重密封结构,其抗冲击性能及密封性能大大提高,确保电解液不会渗出,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
3.
◆安全可靠,内置国内先进防爆虑酸片安全阀,具有精确的开闭阀压力及防爆、过滤酸雾功能,一旦过充,可释放出多余气体,不会使电池胀裂、酸雾逸出。
4.
◆采用超纯原辅材料和添加剂、特殊配方的电解液,具有内阻小,高倍率特性好、充电接受能力强的特点。
5.
◆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合金工艺、铅膏工艺、电解液配方、环氧封结工艺),确保产品良好性能。
东洋蓄电池 6GFM(6V/12V)6FM系列产品特性
◆ 槽式化成保证电池达到100%容量,并使电池均衡性达到最优化。
◆ 高可靠的极柱双重密封结构,其抗冲击性能及密封性能大大提高,确保电解液不会渗出,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
◆ 安全可靠,内置国内先进防爆虑酸片安全阀,具有精确的开闭阀压力及防爆、过滤酸雾功能,一旦过充,可释放出多余气体,不会使电池胀裂、酸雾逸出。
◆ 采用超纯原辅材料和添加剂、特殊配方的电解液,具有内阻小,高倍率特性好、充电接受能力强的特点。
◆ 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合金工艺、铅膏工艺、电解液配方、环氧封结工艺),确保产品良好性能。
东洋蓄电池
设计特点
贫液(AGM)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浮充寿命:12-15年@20℃
循环寿命:1200周按IEC标准
T-黄色VO级ABS塑料外壳
TE-灰色HB级ABS塑料外壳
允许竖立或卧放,减少占地面积,提高空间利用率
高倍率放电特性,适用于apcUPS系统
自放电率小,可静置12个月@20℃
应用范围
省市级通信综合枢纽
长途传输一级干线站
跨省及资料交换系统
热电厂或变电站操作电源
大型不间断电源(伊顿UPS)系统
离岸,石化,维生等后备电源
铁路,调度,部队等通信电源
跨国电信设备生产厂家
国际标准
中国YD/T799:2002测试标准
T符合英国BS6290/4:1997测试标准
TE符合国际IEC896/2:1995测试标准
Eurobat评为15年长寿命产品分类
船运险货(IMDG)及国际民航组织(OICA)列作非危险品处理
怎样修复东洋铅酸蓄电池
首先准备工作:准备需要使用的设备修复仪 ,包括负脉冲修复仪 ,工具和材料一字螺丝刀 ,吸管(或一次性注射器) ,透明聚乙烯管(直径与吸管或注射器的吸口相匹配), 蒸馏水或铅酸蓄电池补充液 ,abs胶或502胶。
在初充电及其容量测试应注意一下几点:
(1) 初充电把充电器输出线的红色鱼夹与被充电的铅酸蓄电池的正极极柱连接,把充电器输出线的黑色鱼夹与被充电的铅酸蓄电池的负极极柱连接,然后开启充电器的电源开关,绿色电源指示灯点亮,在1s内黄色充电指示灯开始闪烁。当冲入的电量达到75%时,充电指示灯开始常亮,黄色饱和指示灯开始闪烁。当饱和指示灯常亮时,说明铅酸蓄电池已经充电到100%(饱和指示灯闪烁10h以上,说明铅酸蓄电池已经充电到100%),应停止充电。切断充电器的电源开关,卸下充电器输出线的鱼夹,使铅酸蓄电池静止30min,然后对铅酸蓄电池的开路电压进行复测。
(2) 容量测试把铅酸蓄电池组容量测试仪放电检测电流1-10a可调,可同时显示在线电池电压,放电时间,估算电池容量,能检测汽车电池,根据放电状态判断电池损坏程度,从而确定对电池故障的处理方案。 将红黑鳄鱼夹按照电池极性连接正确后,打开电源开关,第一个仪表将显示10.5v,代表放电截止电压,如果在此期间按中间的转换键,截止电压将被设置成0v(深度放电),如果不做选择,仪器将在3秒内自动转换到电压状态,截止电压默认设置为10.5v。此时,电压表将显示已连接电池的空载电压,按下启动按钮后,电池开始放电检测,按中间的转换键可查看放电时间,电流,电压等数值。放电开始后,转换到电流显示模式下,可调节右边的相应旋钮设定放电电流,电流可从1-10a可调。电池检测到10.5v自动停机。 容量计算公式:放电时间x放电电流=电池容量 例如:放电2小时,放电电流设定为5a,那么检测的容量为:2×5=10ah(安时),如果电池外壳标称容量为17ah,那么此时的容量为标称容量的10ah/17ah=58.8%
凡是需要补水的铅酸蓄电池,在未经补水以前,铅酸蓄电池工作在高硫酸比重状态下,或轻或重地存在这不同程度的硫酸盐花,所以在补水以后铅酸蓄电池都要进行脉冲除硫酸盐花。给铅酸蓄电池添加电解液或补水时注意以下几点:
① 电解液高度过极板1.0~1.5mm即可。对有两条红线的,电解液不得超过上面的那条红线。电解液太满时会从铅酸蓄电池盖的小孔中溢出。因为电解液是导电的,一旦流到铅酸蓄电池的正 负极之间,就会形成自放电回路。遇此情况时就应将电解液擦掉,或用水冲洗干净。
② 加电解液时若有东西不慎掉入,千万不能用金属物去捞,应用木棒夹出杂质。如用铁丝或铜丝去捞,金属分子会在硫酸的腐蚀下进入铅酸蓄电池内形成自放电,损坏铅酸蓄电池。
③ 东洋铅酸蓄电池在充放电修复过程中,电解液中的水会因为电解和蒸发而逐渐减少,导致电解液液面下降。如果不及时补充的话,有可能缩短铅酸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应及时补充蒸馏水。
东东洋蓄电池放电时间计算有两种情况,详细如下:
一、 UPS带满载蓄电池放电时间计算
设UPS标称功率为P(单位为伏安),用直流(蓄电池)时其转换电压为ZV(单位为伏),转换电流为ZL(单位为安培),蓄电池容量为NAH(单位为安时),则蓄电池放电时间FAH(单位为小时)用下列公式计算:
P/ZV=ZL NAH/ZL*0.8=FAH
例:P=20千伏安 NAH=100安时 ZV=240伏,则ZL=P/ZV=83.3安培
满载时蓄电池放电时间FAH=NAH/ZL*0.8=100/83.3*0.8=1.2*0.8=0.96H(小时)。 式中的0.8表示的是蓄电池放电时将化学能转换为电能的功率因素。
上式的计算中,说的是一组蓄电池的放电时间,如果要延长放电时间,只有再多并几组蓄电池,多并一组蓄电池,放电时间相应延长一倍。以上所说20KVA UPS配了四组240伏蓄电池,每组放电时间满载时为0.96小时,四组放电时间应该是4*0.96=3.84小时。
二、 UPS带载不足满载功率时蓄电池放电时间计算
当UPS所带负载小于额定输出功率时,蓄电池放电时间肯定比满载时的放电时间延长,其放电时间的计算可用下列方法进行:
1)、将UPS所配蓄电池满载放电时间设为1.
2)用1除以UPS现有带载百分数再乘以满载时的放电时间得出现载的放电时间。
例:如上所说的20KVA 一台UPS配了四组蓄电池,其满载时的放电时间是3.84小时,现在带载只有22%,其放电时间应该是1/22%*3.84=17.45小时,约等于17小时。
注意事项 :
以上计算方法均以新蓄电池的性能和容量进行计算的。如果是旧蓄电池或者蓄电池长期处于充电状态而从不进行人为放电维护,那么,蓄电池的容量就大大下降,因而放电时间也大大缩短,甚至不能带载运行。因此,强烈建议UPS的用户对蓄电池进行定期放电维护。定期放电维护时间一般为一个季度一次。方法是在确认当天市电不停的情况下,断开UPS输入市电,由蓄电池供电,根据理论计算放电时间,及时检测放电情况和蓄电池电压,当每单格蓄电池电压由12伏下降为11伏时即刻终止放电。如240伏一组蓄电池,它是由20个12伏的电池串联而成,当放电到220伏时就马上停止放电,此时每单格电池电压就到了终止电压11伏。96伏一组的蓄电池是由8个12伏东洋蓄电池串联而成,当组电压下降到88伏时就到了终止电压,即刻停止放电洋蓄电池放电时间计算
五、信息报送
从发文之日起,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入苏州地区销售,应将企业相关信息报送至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的主要内容为:
(一)销售机构基本情况;
(二)销售车辆的型号和规格;
(三)车辆的相关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
(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情况,质保承诺;
(五)相关安全保障措施。
六、加强新能源汽车管理
(一)享受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营运原则上限于苏州市范围内,且 5 年内不得转让、过户(购买者因企业破产、依法整合等原因确需转让的,需将信息报送至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办公室、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且只能在苏州市区范围内转让、过户);享受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原则上不得移除,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确需移除的需报将信息报送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按《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保障产品的安全可靠,具有保证新能源汽车正常使用的售后服务能力,实时监控新能源汽车的运行状态,在苏州市范围内建有 1 个以上的服务站,并负责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和处理;应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要求,对消费者提供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质量保证。购置新能源客车或专用车的企业或单位应具备正常使用相关车辆的能力和正当合理用途,并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营运车辆应符合《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应保障充电设施正常安全使用。
(三)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要建立完善企业监控平台,对建设运营的充电设施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并按照《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技术规范》(NB/T 33017)要求,申报补贴的充电设施必须将其有关数据上传苏州市充电设施监测平台。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对新生产的全部新能源汽车安装车载终端,并通过企业监测平台对整车及动力电池等关键系统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和管理,按照《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 32960)国家标准要求,将公共服务领域(私人购买的乘用车除外)车辆相关安全状态信息上传至苏州市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免费提供车载终端、通讯协议等相关监测系统的升级改造服务,及时通知用户说明远程安全监测的必要性,尽快将其纳入监测平台。
七、建立惩罚机制
申请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销售机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无法保证新能源汽车正常运行、汽车技术参数不满足要求等骗取市级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的,将追缴补贴奖
励资金、取消补贴奖励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
八、为鼓励在城市物流配送特别是社区物流配送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市区内限制物流车辆进入的区域,允许纯电动物流车进入。(具体通行细则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九、市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先行垫付,年终按照各区新能源汽车购置数(公共交通领域、企业法人、私人消费者)由市级财政与各区进行财力结算。
十、各县(市)、吴江区应按照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当地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