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船用油水分离器 油污水分离装置 15ppm舱底水分离器 MEPC.107(49)
新型船用油污水分离器装置(Oily Water Separator),符合(107)49;国际海事组织下属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于2003年7月18日通过了IMO.MEPC.107(49)决议案。该决议对《MARPOL 73/78 防污公约》附则I 有关15ppm船舶舱底水处理装置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为此而开发的本装置正属于海上环境保护高端技术产品,可对船舶上的含各种燃料油、密度极高的残余渣油以及由氧化铁、表面活性剂等配置的乳化液混合物舱底水进行有效处理。提供ZC证书,ZY证书 CCS证书,EC证书
该系列油污水处理装置共计十个规格型号,最小的0.25吨可以配置于1000吨以下的船舶,最大的5吨可以配置于30万吨以上的大型船舶,整个系列图纸和装置均已通过中国船级社的型式认可试验,整个系列图纸和装置均已通过德国劳氏船级社(GL)EC型式认可,具体型号如下:0.25(z),0. 5,1.0,1.5,2.0,2.5,3,4,5. 共9个型号根据用户的需要,我们可设计生产特殊要求的油水分离装置。我们供船用油水分离器
产品获得IMO通函、CCS型式认可证书、GL型式认可证书、EC型式认可证书,船用油水分离器 处理重油、轻油、乳化液 15ppm舱底油水分离器的技术条件被认为适用于含油性的机器所在舱底水燃油舱的压载水使用.要求能对船上可携载的各种油都有效,包括密度极高的油或乳化液形式出现的混合物,以及可能会使舱底水乳化的清洁工作所用的清洁剂,乳化剂,溶剂或表面活性剂.)
船用油污水处理装置、新型船用油污水分离器装置107(49)、15ppm油水分离器、船用油污水处理器,本装置除适用于船用舱底油污水处理外,还可用于工矿企业的油污水处理,其排放标准符合我国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