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集四海专业金属材质EN12472/EN1811镍释放检测实验室,CNAS授权实验室。
1.规定和人体皮肤长期直接接触的产品中镍的释放量不得超过0.5μg/cm2/week,这些产品包括:耳环,项链,手镯和手链,脚镯,指环,表链,表带和表上的收紧装置,以及服装中的纽扣、紧固件、铆钉、拉链及其它金属标志。(两年正常使用)
2.耳朵或身体其它部位被刺穿后,在上皮形成的过程中,穿进耳朵的耳饰,或穿过人身体的其它部位皮膜的饰钉,不论最终去除与否均要求这类饰物和人体皮肤组织不排斥,且其中的镍的质量含量不得超过0.05%,否则禁止使用。
镍的总含量:
1.目前欧盟针对饰品产品取消了规定镍的总含量,目前是以镍的释放量来代替的
2.对于镍的总含量并没有那个国家明文规定,日本JGPSSI日本环保产品优先购入调查共通化协议会的绿色采购指南中规定 镍的含量为1000PPM,此在文件中主要针对于电子电气产品;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华晟达大厦406(集四海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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