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水煤浆检测最近的检测实验室是哪家
【焦煤检测的煤样的采取要求】
1、煤样的采取应按GB/T 475或GB/T 19494.1进行。采样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采样方案,明确 需要控制的因素,确保采样代表性。
2、条件允许时,应使用机械化采样。租借机械化采样设备进行采样时,应确保:
☆租借设备应纳入实验室质量体系管理;
☆实验室应与设备的所有者签订租借合同,或包含了设备租借相关事宜的“采样服务合同”,设备 的租借期限宜不少于2年;
☆实验室有能力根据被采样批煤信息,制定详细的采制样方案,并应具有采制样方案的决定权;在进行采制样时,实验室应对全程进行监控,并确认实际采制样过程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一同一设备在同一批煤采制样期间不可被不同实验室使用,不可由多家实验室使用同一设备共 同完成同一批煤采制样。
3、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采样记录并予以保存,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所用的采样方案; --采样时间、地点、气候状况和人员;
☆煤炭品种、规格和数量;
☆采样人的识别;
☆所用设备的识别;
☆环境或运输条件;
☆样品信息(包括总样数量和质量、子样数量和质量等),适当时,标识采样位置的图示或其他等 效方式;
☆与采样方法和采样计划的偏离或增减。
【生物质监测范围】
生物学起源的物质,不包括埋在地下的形式和转化成的化石;
木质生物质包含:树、矮树丛、灌木;
草本生物质包含:非木质茎杆、季节性生长植物;
果实生物质:植物中含有种子那部分(如:坚果、橄榄);
固体生物质燃料:由生物质直接或间接生产的固体燃料;
生物质燃料掺合物:不同生物质燃料被人为掺合而形成的生物质燃料()如:稻草、能源草与木头掺合、干燥的生物浆与树皮掺合)
煤炭被誉为"黑的金子",是人们生产生活必不可缺的重要能源之一,煤炭的供应关系到我国工业乃至各省份、各行业的发展与稳定。近年来,煤炭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为煤炭管理工作稳定有序进行,煤炭企业愈发重视煤炭检测管理。煤炭检测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分析,检验结果作为煤炭质量的依据。
自1780年初步认识煤质学以来到煤岩学建立,煤化学理论研究主要涉及煤的分类、煤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煤的组成和岩相显微组分等内容。1954年成立的唐山煤炭研究所(1955年迁京且1957年成立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质分析操作规程组,即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现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前身,为我国首个从事煤炭试验方法研究机构。次年制定了批共4项全国统一的煤炭采样分析操作规程[1],以下汇总煤科总院煤炭实验室(国家煤检中心)几十年来的工作历程及所取得的业绩。
【原子荧光光谱仪设备要求】
光源:波长为253.7 nm的汞空心阴灯。
氧弹:由耐热、耐腐蚀的镍铬或镍铬钼合金钢制成,能承受充氧压力和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瞬时高压,能够在试验过程中保持气密,并能够缓慢放气。弹筒容积为250mL~300 mL,弹头上应装有供充氧和排气的阀门以及点火电源的接线电。氧弹应按GB/T213中规定定期进行水压试验,合格
后方可使用。
氧弹燃烧装置:具备和氧弹配套的点火装置,能够煤样燃烧。
燃烧皿:由镍铬钢或石英制成。
分析天平:分度值0.1mg。
【检测人员资质要求】
实验室管理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或其他称谓)等各类人员应满足GB/T27025和RB/T214的规定,并应满足:--配备专职的煤炭采样、制样、化验人员,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所承担检测业务量的需要。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经过煤炭采样、制样和化验的技术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书或岗位合格明并在书资质范围内从事相应授权工作。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并签有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从事质量监督、质量控制等工作的人员应有3年以上相应技术工作经验。采制样负责人应熟悉采制样标准,能制定采制样方案。化验负责人应具有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质量控制与评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