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油焦检测项目及标准
【生物质成型燃料的质量分级标准中的分类指标】
生物质成型燃料的质量分级标准主要包括全水分、灰分、堆积密度、机械耐久性和发热量等指标。这些指标共同决定了生物质成型燃料的质量和性能,从而影响其应用效果和环境效益。下面对这些分类指标进行详细分析:
1、全水分:是指生物质成型燃料中所有水分的含量,包括表面水和内在水。
测定方法:采用NY/T 1881.2-2010《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全水分》进行测定。
影响:水分含量对燃料的燃烧效率和发热量有直接影响。过高的水分会降低发热量,增加烟气排放。
2、灰分:是生物质成型燃料完全燃烧后残留的无机物质。
测定方法:依据NY/T 1881.5-2010《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试验方法 第5部分:灰分》进行测定。
影响:高灰分含量会影响燃料的热值和燃烧特性,可能导致积灰和结渣问题。
3、堆积密度:是指单位体积内生物质成型燃料的质量。
测定方法:使用NY/T 1881.6-2010《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试验方法 第6部分:堆积密度》进行测量。
影响:堆积密度影响储存和运输的便利性,以及燃料的燃烧稳定性。
3、机械耐久性:表示生物质成型燃料在搬运和使用过程中抗破碎的能力。
测定方法:根据NY/T 1881.8-2010《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试验方法 第8部分:机械耐久性》进行测试。
影响:高机械耐久性确保燃料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保持完整性,减少粉尘和碎屑的产生。
4、发热量:指单位质量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完全燃烧时释放出的热量。
测定方法:按照GB/T 30727-2014《固体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影响:发热量是评价燃料质量的重要指标,直接影响燃烧效率和能源产出。
【煤中砷、硒、测定的仪器设备要求】
原子荧光光谱仪:符合GB/T 21191的规定。
光源:波长为193.7nm的砷空心阴灯和波长为196.1nm的硒空心阴灯。
马弗炉:带温度控制装置,能够在2h内从室温加热到800℃±10℃,通风良好。
电热板:能保持温度在60℃~90 ℃之间。
分析天平:分度值0.1mg。
天平:分度值0.01g。
瓷坩埚:容量为30mL。内表面瓷釉完好。
样品 :一般分析试验煤样。
【煤中砷、硒、样品溶液的测定】
砷的测定:分别准确吸取样品溶液和样品空白溶液5mL于100mL容量瓶中,加入20mL硫脲-抗坏血酸溶液和5mL盐酸,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后静置1h。然后按步骤进行荧光强度测定。从工作曲线中查出样品溶液和样品空白溶液中砷的质量。
硒的测定:分别准确吸取样品溶液和样品空白溶液5mL于100mL烧杯中,再加入5mL盐酸,混匀,盖上表面皿,放至电热板上于60℃~90℃下加热1h,冷却,转移至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然后按步骤进行荧光强度测定。从工作曲线中查出样品溶液和样品空白溶液中硒的质量。
【煤炭检测标准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煤质分析检测国家和行业标准主要涉及:煤质分析基础和管理、采制样技术、煤质参数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计量和标准物质等主要有:
1、煤质分析基础和管理类11项,包括煤质分析一般规定、固体生物质和水煤浆通则、实验室评定、不确定度评定、可替代方法、质量控制与质量抽查和验收等。
2、采制样技术11项,涉及煤、工业型煤、水煤浆和固体生物质燃料的人工和机械化采样、制样。
3、计量规程和规范4项,包括煤中全硫测定仪、量热仪氧弹性能、煤中碳氢测定仪和煤灰熔融性测定仪。
4、标准物质技术3项,包括黏结指数无烟煤、煤炭成分分析和物理特性测量标准物质研制导则和应用导则。
5、煤炭检测仪器类24项,包括采制样设备在内的煤质检测仪器技术条件20项,移动煤流机械化采样系统检查导则、氧弹量热仪性能验收导则和中子活化型煤炭在线分析仪等。
6、煤质参数检测方法88项,主要涉及到常规成分分析和物理特性分析43项、各种工艺性能参数检测22项、常量和微量成分分析23项。
产煤炭类标准物质,目前主要的一级标准物质涉及的主要种类:
1、煤的哈氏可磨性标准物质:哈氏可磨性指数(HGI)的量值范围35~120。
2、煤灰熔融性标准物质:弱还原气氛下的流动温度的量值范围1200℃~1400℃。
3、煤灰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包括煤灰成分中的10个主要氧化物成分,主要量值范围:二氧化硅31%~63%,氧化二铝10%~34%,三氧化二铁4.4%~17.5%,氧化钙1.5%~42.4%,三氧化硫0.3%~4.0%等。
4、烟煤黏结指数标准物质:黏结指数(GR.I)的量值范围10~100。
5、烟煤胶质层指数分析标准物质:胶质层大厚度(Y值)范围为(10~30)mm。
6、煤自燃倾向性吸氧量分析标准物质:吸氧量范围为(0.34~0.82)cm3/g。
【检测人员资质要求】
实验室管理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或其他称谓)等各类人员应满足GB/T27025和RB/T214的规定,并应满足:--配备专职的煤炭采样、制样、化验人员,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所承担检测业务量的需要。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经过煤炭采样、制样和化验的技术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书或岗位合格明并在书资质范围内从事相应授权工作。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并签有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从事质量监督、质量控制等工作的人员应有3年以上相应技术工作经验。采制样负责人应熟悉采制样标准,能制定采制样方案。化验负责人应具有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质量控制与评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