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1.包括满足以下要求的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1)作为家用及类似用途的;
(2)对公众存在危险的,包括在商店、办公场所、酒店、轻工业、农场等场所由非电专业人员使用的设备;
2.除电动机-压缩机外,如果通过市网供电,单相器具额定电压必须包含 220V、额定频率必须包括 50Hz,三相器具额定电压必须包含 380V、额定频率必
须包括 50Hz;
3.不包括专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
电磁灶
一、电磁灶
(1).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2.通过电磁线圈元件,将放在金属容器中的食物、水进行加热的器具;
(2). 对适用产品的描述或列举
便携式电磁灶、驻立式电磁灶、气电组合电磁灶器具中的电器部分等。
(3). 备注
适用标准:便携式器具适用:GB4706.1;GB4706.29;
驻立式器具适用:GB4706.1;GB4706.22;
不包括商用电磁灶台等
不包括旋转式或平台式熨平机、织物蒸汽机(蒸汽熨刷)、专为工业用途设计的器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