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1.包括满足以下要求的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1)作为家用及类似用途的;
(2)对公众存在危险的,包括在商店、办公场所、酒店、轻工业、农场等场所由非电专业人员使用的设备;
2.除电动机-压缩机外,如果通过市网供电,单相器具额定电压必须包含 220V、额定频率必须包括 50Hz,三相器具额定电压必须包含 380V、额定频率必
须包括 50Hz;
3.不包括专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
电熨斗
一、电熨斗
(1).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2.具有一定重量的平的底板,采用电热元件加热,加热后可熨压织物并使其平滑;
3.可包括相关设备,如容量不超过5 升的分离式水箱或蒸汽器。
(2). 对适用产品的描述或列举
干式电熨斗、蒸汽电熨斗(包括开口式、压力式)、无绳电熨斗、带有单独蒸汽发生器或水箱的电熨斗等。
(3). 备注
适用标准:GB4706.1;GB4706.2;GB4343.1;GB17625.1;
不包括旋转式或平台式熨平机、织物蒸汽机(蒸汽熨刷)、专为工业用途设计的器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