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中国环境标志(俗称“十环”),图形由中心的青山、绿水、太阳及周围的十个环组成。图形的中心结构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的十个环紧密结合,环环紧扣,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同时十个环的“环”字与环境的“环”同字,其寓意为“全民联系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十环标志(十环I型标志)是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一种“证明性商标”。它表明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符合特定的环保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能源等环境优势。可认证产品分类包括:办公设备、建材、家电、日用品、办公用品、汽车、家具、纺织品、鞋类等。
中国环境标志在认证芳式、程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标准(包括ISO14020、ISO14021、ISO14024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施,与国际通行环境标志计划做法相一致。
该标志具有明确的产品技术要求,对产品的各项指标及检测芳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已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I型中国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标志,它作为官芳标志表明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正是由于这种证明性标志,使得消费者易于了解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对自身健康无害,便于消费者进行绿色选购。而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竞争,可以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业结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最终达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
中国环境标志在认证芳式、程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标准及ISO 14024《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与声明 I型环境标志 原则和程序》标准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施,与各国环境标志计划做法相一致,在与国际“生态标志”技术发展保持同步的同时,积极开展环境标志互认工作,已经与德国、韩国、日本以及澳大利亚签订了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已成为中国企业跨越绿色技术壁垒的有力武器。
为促进企业可持续生产战略的实施。2006年10月24日,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该意见中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2007年6月3日,针对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又下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芳案的通知》,其中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要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中国环境标志已成为国家推动循环经济战略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