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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要认领做推广 开业

铁岭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坐落于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法人代表为崔旭普,经营范围包括:1、负责市民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组织拟定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2、研究提出加强市民服务中心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等管理的建议;负责市民服务中心后勤服务工作的经费管理和局内经费管理。3、指导和协调市民服务中心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亮化、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4、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的节约能源工作;负责市民服务中心机关的节约能源工作。5、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进入市民服务中心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市民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售等事项的报批手续;6、负责市民服务中心房产及各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7、负责机关印刷厂的管理工作。8、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展开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崔旭普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 公司地址: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

工商档案:

  • 法定代表人崔旭普

  • 经营状态开业

  • 注册资本1,511.7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11200667250227U

  • 纳税人识别号12211200667250227U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66725022-7

  • 成立日期-

  • 公司类型事业单位营业

  • 行政区划辽宁省 铁岭市 -

  • 注册地址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

  • 经营范围 1、负责市民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组织拟定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2、研究提出加强市民服务中心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等管理的建议;负责市民服务中心后勤服务工作的经费管理和局内经费管理。3、指导和协调市民服务中心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亮化、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4、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的节约能源工作;负责市民服务中心机关的节约能源工作。5、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进入市民服务中心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市民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售等事项的报批手续;6、负责市民服务中心房产及各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7、负责机关印刷厂的管理工作。8、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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