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11日,注册地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118号41C号101室,法定代表人为张兴杨,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礼仪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标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建筑装饰 展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兴杨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公司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118号41C号101室
工商档案:
法定代表人张兴杨
经营状态开业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02MA10XLDN7E
纳税人识别号91211302MA10XLDN7E
工商注册号211302000086812
组织机构代码MA10XLDN-7
成立日期2021-03-1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独资)
行政区划辽宁省 朝阳市 双塔区
注册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118号41C号101室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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