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于2013年1月15日,至今要已有8年,位于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路/街)43(号)临江东路(号),法定代表人为范小丹,经营范围为:1对社区留守老人,困难老人和空巢,失独,失能老人,开展生活照护,生命关怀,精神慰藉等服务。2接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委托的社会工作岗位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为因灾,因残,因病等陷入贫困失去生活来源的扶贫对象提供生计发展和心理支持服务。4承办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咨询,宣传,讲座,培训,文化交流活动,教学,研究,培训与服务四位一体,成为培养高素质社会工作人才的平台。5深化用雷锋精神对青少年德育教育的社会工作的课题研究,致力于探索本土化雷锋式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模式。 展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范小丹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公司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路/街)43(号)临江东路(号)
工商档案:
法定代表人范小丹
经营状态开业
注册资本3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4000640550513
纳税人识别号522104000640550513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06405505-1
成立日期2013-01-15
公司类型-
行政区划辽宁省 抚顺市 -
注册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路/街)43(号)临江东路(号)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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