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创建于2019年12月3日,坐落于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205号1单元502室,法人代表为倪长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租赁,装卸搬运,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卫生洁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倪长春
联系电话: 1884151****
电子邮件: 188415****@163.com
公司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205号1单元502室
工商档案:
法定代表人倪长春
经营状态开业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03MA10433K15
纳税人识别号91210603MA10433K15
工商注册号210603004136079
组织机构代码MA10433K-1
成立日期2019-12-0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行政区划辽宁省 丹东市 元宝区
注册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205号1单元502室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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