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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我要认领做推广 开业

丹东市振兴区房屋征收管理局,注册地位于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0-9-4号,法定代表人为曹悦,经营范围包括:(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负责拟定振兴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二)、负责编制全区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承担房屋征收课调研及政策研究工作。(三)、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负责对房屋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监督。(四)、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区政府。(五)、负责书面通知 展开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曹悦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 公司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0-9-4号

工商档案:

  • 法定代表人曹悦

  • 经营状态开业

  • 注册资本2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10603318706740K

  • 纳税人识别号12210603318706740K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31870674-0

  • 成立日期-

  • 公司类型事业单位营业

  • 行政区划辽宁省 丹东市 -

  • 注册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0-9-4号

  • 经营范围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负责拟定振兴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二)、负责编制全区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承担房屋征收课调研及政策研究工作。(三)、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负责对房屋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监督。(四)、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区政府。(五)、负责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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