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头屯河支行成立于2015年12月2日,注册地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朝阳西街80号同和幸福城B区3号楼5.6.7号商铺,法定代表人为王梅龙,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办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各分支机构根据总行授权开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梅龙
联系电话: 0991-530****
电子邮件: cj-zhbgs@xjrccb.com.cn
公司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朝阳西街80号同和幸福城B区3号楼5.6.7号商铺
工商档案:
法定代表人王梅龙
经营状态开业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59NM4W
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0MA7759NM4W
工商注册号650100160003515
组织机构代码MA7759NM-4
成立日期2015-12-02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行政区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头屯河区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朝阳西街80号同和幸福城B区3号楼5.6.7号商铺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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