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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我要认领做推广 开业

新乡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2日,注册地位于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法定代表人为张春燕,经营范围包括: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氢氧化钠、甲醇、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过硫酸铵、硫酸(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有效期至2021年4月9日);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电工器材、建材、金属材料(不含有色金属)、针纺织品批发、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展开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张春燕

  • 联系电话: 1393736****

  • 电子邮件: 824303569@qq.com

  • 公司地址: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

工商档案:

  • 法定代表人张春燕

  • 经营状态开业

  • 注册资本5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11715653590N

  • 纳税人识别号91410711715653590N

  • 工商注册号410703100002121

  • 组织机构代码71565359-0

  • 成立日期1999-07-12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行政区划河南省 新乡市 凤泉区

  • 注册地址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

  • 经营范围 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氢氧化钠、甲醇、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过硫酸铵、硫酸(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有效期至2021年4月9日);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电工器材、建材、金属材料(不含有色金属)、针纺织品批发、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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