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鹤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创建于2020年6月17日,坐落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城区清风路翠湖园小区22号楼1单元5楼东户,法人代表为彭永超,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公路交通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建筑施工劳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公路养护服务;批发、零售:建材、五金产品、工矿配件、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塑料制品、日用品百货、办公用品。 展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彭永超
联系电话: 1773902****
电子邮件: qsp177390****@163.com
公司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城区清风路翠湖园小区22号楼1单元5楼东户
工商档案:
法定代表人彭永超
经营状态开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MA9FABR97J
纳税人识别号91410400MA9FABR97J
工商注册号410491000076926
组织机构代码MA9FABR9-7
成立日期2020-06-1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行政区划河南省 平顶山市 新华区
注册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城区清风路翠湖园小区22号楼1单元5楼东户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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